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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第五章 投资规模及空间衔接

  第一节 投资匡算

  初步测算,瓯海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27项,规划总投资70.09亿元,“十四五”期间规划总投资35.1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0项,“十四五”投资18.46亿元;新建项目17项,“十四五”投资16.73亿元,储备项目6项。

  按项目类型分,平原排涝工程投资37.0亿元,占52.79%;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投资2.40亿元,占3.42%;幸福河湖工程30.04亿元,占42.86%;数字水利工程0.65亿元,占0.93%。详见图4-1、表4-1。

  瓯海区“十四五”水利工程资金投入以地方投入为主,坚持地方自筹、国家扶持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表4-1 瓯海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重大项目汇总表

  工程类型 总投资 “十四五” 投资 比例(%)

  平原排涝工程 37.0 18.0 52.79

  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 2.40 2.40 3.42

  幸福河湖工程 30.04 14.19 42.86

  数字水利工程 0.65 0.60 0.93

  合计 70.09 38.69 100

  图4-2 “十四五”期间水利投资分类别饼状图

  第二节 空间衔接

  坚持“多规合一”,合理安排水利工程建设空间布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规划衔接融合,以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为依据,编制瓯海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构建规划水利基础设施“一张图”。建立水安全保障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协调机制,根据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空间信息。

  第六章 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科学配置水资源,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工程、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防洪减灾工程、数字治水、行业能力提升以及水文化建设工程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将促进瓯海区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协调发展,对保障和促进瓯海区生态屏障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人类活动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多层次、综合性的影响。列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符合已批复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等要求,符合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规划工程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总体上有利于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全面提升全区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重大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局部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期,监测和调查地表水水质监测、水文监测(或收集资料)和陆生、水生生态,以及陆生生态、水生生态、人群健康、移民跟踪等调查。通过监测调查,掌握规划工程地区建设前后各主要环境要素的变化情况和规律,并监督、检查具体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通过调查问卷、现场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针对社会各界对本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进行跟踪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补偿对策措施,将环境损失降至最低。总结规划的环境评价和环保工程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指导和完善后续环境保护工作。经分析并经类似工程验证,这些影响是暂时且可控的,只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或避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不存在重要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角度评价,规划是可行的。

  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坚持绿色发展,尽量保持河流、岸线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治理措施,并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优先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环境用水,维护江河湖库合理水位。优化工程方案设计,从生态环境角度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保护、减缓和补偿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项目,优化调整项目布局和选址。加强跟踪监测评估,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加强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七章 水土保持专章

  第一节 水土保持现状评价及需求分析

  (一)水土保持现状评价

  “十三五”期间,瓯海区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切合当时实际的《水土保持规划》,并制定了2015~2030年的近、中、远期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和目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2014年瓯海区水土流失面积为136.06km2,近期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46km2,至2019年,瓯海区水土流失面积净减少16.21km2,使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降到25.7%,通过水土流失治理,使瓯海区的生态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十三五”期间,瓯海区水利局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00余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00余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完善,助力提升瓯海开发建设项目生态文明水平。

  (二)需求分析

  随着城镇经济的发展,人口增长率持续上升,人地矛盾日益锐化,特别是耕地资源的紧缺和浪费现象并存,同时农村道路、居民点的建设也造成了新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导致土壤蓄水保土能力下降,破坏土地资源,降低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通过一系列水土保持措施,可涵养水源和培育地力,增加蓄水保土能力。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的需求还将增加,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因此,水土保持对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瓯海区农业生产、城市建设生态化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 规划思路与总体布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十八大以来水土保持工作经验,以“尊重自然,注重预防,强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为总体目标,以“基础扎实、管理规范、科技引领、生态良好、百姓受益”为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依法行政,奋力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分析水土保持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与瓯海区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布局,注重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自然水土流失防治与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管,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系统可持续维护,为瓯海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二)规划水平年

  本次水土保持规划的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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