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夯实教育科研
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专业引领作用,增强教育科研的先导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市教科所(教研室)、教研合作区、学校教研组(教科室)三级教育研训体系,采取“研训一体、以研促训、以训促教”的教科研活动模式,强化常规视导,提高教师教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特色内涵发展。探索教育科研人员专兼职相结合、长短期聘用相结合、单双聘相结合的人事管理机制,扩充教育科研人才队伍,提高教育科研人才层次。
深化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改革,研制以贡献和质量为导向的教育研究绩效评估办法,建立教育科研成果孵化、推广、应用机制,提高科研成果推广与利用的效率。建立市、校(园)科研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展示、交流与应用推广制度,以网络发布、期刊发表、专辑印发和成果展示交流会等方式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五)完善督导监测
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依法科学实施教育督导和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督导反馈、问责、奖惩制度。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提升督导工作的专业水平,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5G等技术,构建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智能化。支持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学校绩效、办学质量、学生发展、教师教育质量、教育现代化等方面的评估,增强教育评价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加强对“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督导与评估,定期报告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战略任务和保障机制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强化问效问责,提升规划执行力度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