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高起点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建设行动
围绕整体智治和全行业覆盖,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业态,着重营造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大生态,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着力打造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示范地。
1. 推进数字健康新基建建设。启动建设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迭代升级改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区域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性运营监管一体化应用。参与建设宁波市基于微服务的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统筹建设覆盖全市的信息安全风险预警网络,统一建设全市卫生健康互联网出口,实现信息安全“联防联控”。到2025年,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三级医院全面达到五级及以上标准,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达到四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 推进数字健康新应用建设。坚持“惠民、惠医、惠卫、惠政”,推广使用“健康医保卡”,优化智慧预约、智慧结算等智慧应用,推进“一件事”“掌上办”“一码通”,打造一站式掌上卫生健康服务新门户。加快建设智慧医院、数字医共体,以智慧服务为抓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以智慧医疗为抓手提升临床诊疗规范化水平,以智慧管理为抓手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参与建设宁波市重大疫情数据分析平台、健康大数据公共卫生管理平台,参与宁波市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促进卫生健康数字化升级转型,实现公共卫生、临床诊疗、健康管理等行业数据高质量归集、治理和应用,全面提升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的大数据保障能力。
3. 推进数字健康新业态创新发展。坚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参与建设宁波市“互联网+医共体”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线上和线下融合、区域和机构联动、医疗和公共卫生协同的服务新生态。加快建设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支付,形成互联网医疗服务闭环,实现居民“足不出户看名医”。探索成立慈溪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服务中心,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实现在疫情预警监测、健康管理、疾病筛查、治疗、康复与护理等领域的高水平应用。到2025年,“健康医保卡”覆盖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逐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延伸覆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率达到95%以上,智慧医院覆盖率达到100%,“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实现全覆盖,率先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
(八)高效能实施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行动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健康优先、价值导向、全行业覆盖,有效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 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党建组织指导体系,将党的建设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完善不同体制下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体制机制。强化双带头人培养,打造一院一品,逐步实现一支部一品牌。加强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医德医风持续改善,清廉指数逐年提升。
2. 推进多元协同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提升。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人人参与,强化多元共治,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健全卫生健康发展的政府组织领导和社会支持体系。通过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决定因素的健康传播,强化“健康优先”,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健康风险管理,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深入推进社区卫生健康治理创新,建立完善网格化卫生健康综合管理责任清单,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域覆盖。到2025年,形成畅通高效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多元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推动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争当区域排头兵。
3. 强化全要素全过程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效能提升。系统规划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法制化水平。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推行基层社区治理“四个平台+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基层监督机构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强化卫生健康属地化和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准入许可、医疗质量、医疗行为、机构运行等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多主体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风险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为辅的监管方式,加强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开展市级综合监管督察,切实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覆盖。全面落实“浙政钉”掌上执法,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监督模式,实现实时、智能、全程的数字化100%覆盖。健全覆盖健康产业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人工智能、健身休闲等新型健康服务业态的鼓励引导和审慎监管,主动适应新型医疗卫生组织形式的治理挑战。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监督综合效益评价制度。到2025年,实现卫生健康全行业综合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城乡居民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九)高品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关注“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照护需求,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构建便捷可及、综合连续、更高品质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
1. 持续推进生育环境优化。进一步完善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立完善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对示范(管理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给予奖补,不断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家庭养育健康指导项目,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制度,实施“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及“小棉袄”暖心行动。加强生育力保护和不孕不育防治工作。到2025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下,全市每千人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达到4.55个以上。
2. 持续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建设。开展“母婴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各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打造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链,构建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疾病筛查、监测和防治网络,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等重大疾病筛查。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推广实施免费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化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儿科服务能力。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有效降低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的发生。加强市、街道(镇)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对健康养育、科学育儿的专业指导。到2025年,全市户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与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保持在95.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90%,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严重致残致畸的出生缺陷疾病发生率控制在15.0‰以下,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