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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

  4.促进社会科技进步。围绕提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开发新能源、减少碳排放、深化环境治理、优化城乡交通、美化居住生态、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民生。开展“智慧亚运”科技专项工作,支持“智慧亚运”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数字技术、物联网等在开(闭)幕式、观赛体验等方面应用,挖掘“智慧亚运”效应,推动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做大做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文化产业,丰富人民数字生活新内容、新服务,让科技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提高国防科技动员能力。

  (九)增强科技创新金融支撑。

  1.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以创建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央行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政策在杭落地。深化科技和金融战略合作机制,完善金融机构支持科创企业成长机制、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机构,开发适合科创企业和科技人才创业特性、覆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产品。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体系,鼓励知识产权资本化,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打造“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金融协同”的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2.设立杭州创新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高效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整合市、区县(市)两级政府产业扶持资金,设立总规模为1000亿元的创新基金,通过市场化合作机制,引入国内外优秀基金管理人和优质社会资本,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我市重点培育产业,开展多种合作模式运作,撬动社会资本,推动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杭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争取国家、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杭设立子基金,打造天使基金引领、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持续培育科创板上市企业和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

  3.做大做优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成立杭州市高科技投资集团公司,探索建立既承担政策性职能又市场化运作的体制机制,使其发展壮大成为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立足杭州服务全球创新创业的科技金融集团。支持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与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联动,为科技创业获取金融服务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撑。深化科技金融战略合作,积极推进各级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创业载体与金融机构探索“批量贷”“创新贷”等融资服务新模式。

  (十)提升科技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活力。

  1.推进科技管理服务数字化变革。以建设“整体智治”科技管理体系、提升创新体系效能为目标,加快建设科技大脑和科技计划信息化管理云平台,加快建立上下连接、覆盖全市的数字化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数据信息使用和管理制度,实现科技创新基础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以推进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深化科技管理业务流程再造,简化科研项目、科技平台、科技资质申报和过程管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构建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三评”改革,深化“放管服”和科研放权赋能改革,推进“以诚信为基础、以宽容为前提、以激励为导向、以绩效为目标”的科研管理体系建设,推行首席专家负责制,试行项目“代表性成果”关键节点管理和经费使用“包干制”,提高科研自主权。发挥企业家、科学家在科技计划设立、项目遴选中的核心作用,优化重大科技项目任务组织机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择优委托、揭榜挂帅”制度,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

  3.加强科研绩效评价与诚信建设。确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绩效评价导向,项目实施管理从重过程管理向重目标管理转变,在项目中期检查、总结验收等环节,加强项目实施取得技术进步、创新绩效等阶段性成果的评价应用,减轻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压力。建立重大计划、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计划延续、项目结转、资金拨付等环节绩效评价结论的权重,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坚持教育、激励、监督、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科研诚信体系,试行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强化责任意识,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专栏9 深化科技管理改革与制度创新

  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优化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政策。

  建立重大创新平台争创机制。制定实施创建国家、省级重大创新平台的支持政策,重点支持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

  深化科研成果管理制度改革。推动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制度改革,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完善技术成果交易、监管和利益分配机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确权政策。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研平台设施建设、重大人才引进提供保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强化科技创新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创新委员会,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引领、创新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编制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路线图,加强对打造面向世界创新策源地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对各类创新要素保障和各项创新政策制定的统筹协调,健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发挥市科技部门在推进规划实施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国家、省科技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协同,强化规划对年度计划安排的引导作用,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科技法规政策,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赋予地方科技政策先行先试的优势,制定深化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科技人才政策,加强创新链各环节政策的协调,构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更加开放高效的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研发激励、主体培育、成果转化、金融服务等政策法规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三)加强科技创新氛围营造。

  加强对市科技创新重要政策、重大计划、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成果和优秀科技人才的宣传,大力弘扬科学家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大力宣传企业家和优秀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案例成果,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社会创新氛围。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城市建设方案,积极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快推进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构建“立足杭州、服务全省、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加强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四)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力度。

  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财政对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决策意见,建立稳定性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政府科技经费投入机制。深化科技资源配置改革,加强重大创新载体建设投入统筹,引导社会力量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国家重大研发项目共同实施等激励措施。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政策体系,撬动民营资本、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对本地创新创业的投入,做大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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