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管理,定期评估。我委将委托市眼科质控中心对 各地落实眼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的眼健康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方案,对本地区眼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附件:
一、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eREC)
定义:接受过屈光不正矫正(如框架眼镜、隐形眼镜或屈光手术)并获得高质量效果的人数占需要屈光不正矫正的人数的比例。考虑到近视力损害对生活质量和生产力的影响,在eREC的全球监测中,远视力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和近视力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均需纳入。
远视力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的推荐计算方法:((a+b)/(a+b+c+d))x100。a为因远视力损害而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视力较好眼的UCVA<6/12且PVA≥6/12(满足眼健康服务需要);b为有屈光手术史且视力较好眼的 UCVA≥6/12(满足眼健康服务需要);c为因远视力损害而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或者有屈光手术史,视力较好眼的UCVA<6/12且PVA<6/12,但可以通过小孔镜或者屈光矫正改善至≥6/12(未完全满足眼健康服务需要);d为未进行视力矫正,视力较好眼的UCVA<6/12,并且可以通过小孔镜或者屈光矫正改善至≥6/12(未满足眼健康服务需要)。
近视力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的推荐计算方法:(a/(a+b+c))x100。a为因近视力损害而戴框架眼镜,视力较好眼40cm处的UCVA
备注:UCVA为未矫正视力,戴眼镜者(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测量其裸眼视力。PVA 为日常生活视力,戴眼镜者(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测量其戴镜视力。BCVA为通过小孔镜或验光测量获得的最佳矫正视力。在计算近视力eREC时,为了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近视力损害,只纳入远距离BCVA≥6/12的个体。
二、有效白内障手术覆盖率(eCSC)
定义:50岁及以上人群中接受过白内障手术且术后远距离视力良好的人数占需要白内障手术的人数的比例。
推荐计算方法:((a+b)/(c+d+e))x100。a为单侧白内障手术,术眼 PVA≥6/12,对侧眼BCVA<6/12,且对侧眼视力损害或盲的主要原因是白内障;b为双侧白内障手术,至少一只眼睛术后PVA≥6/12;c为单侧白内障手术(不管术眼视力如何),对侧眼BCVA<6/12,且对侧眼视力损害或盲的主要原因是白内障;d为双侧白内障手术(不管术眼视力如何);e为BCVA<6/12,且双眼视力损害或盲的主要原因是白内障。
备注:以上测量均为远距离视力。PVA 为日常生活视力,戴眼镜者(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测量其戴镜视力。BCVA为通过小孔镜或验光测量获得的最佳矫正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