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推进政务环境优化、效率提升、作风转变和项目落实。建立部门与基层、重点项目和企业挂钩联系点制度,对接汇总各辖区重大规划、重大项目、资金和政策等事项,针对性地为企业和项目提供服务、解决问题。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能源运行保障监管,建立能源供应预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电力安全生产、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建立形成长效机制,保障设施平稳运行。
(四)创新投资融资机制
研究出台相城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能源项目PPP合作模式,扩大社会资本投资渠道。积极推广网络融资租赁服务、由政府单位协助推广的金融服务方案、新能源理财产品、融资平台等新型融资模式。依据《绿色债券发行指导》,对全区节能减排、绿色城镇化、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业、节能环保、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现行示范项目等十二个领域的企业和项目,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
(五)建立应急保障措施
制定重点能源产品应急预案。整合全区煤、电、油、气、热等资源的信息,建立快速反应的能源与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及时准确判断经济运行状态和发展趋势,实现运行管理制度化、运行监测信息化、预测预警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本区能源与经济运行预警能力。
鼓励企业参与能源应急保障。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依托能源产品提供商分别建立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应急保障队伍,鼓励同一地区、不同企业联合建立应急保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