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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2~2030年

  (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攻坚成效

  1.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

  (1)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严格落实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以及常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相关要求,持续开展魏村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魏村水厂饮用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日常管护和应急处置,消除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强化风险和应急管控,实施水源水至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水源地长效管护措施,做好水源地长效管护自评估工作。定期排查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动态更新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集。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定期修编水污染事故、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供水突发事件等相关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增强应对突发污染事故、自然灾害等抗风险能力。持续开展区域供水水质监测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饮水保障能力。持续实现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保持在100%。

  (2)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

  推进再生水利用。深入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江边污水厂五期以及中再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出水生态安全性。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火电、石化、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加强园区供、排水监测,提高园区污水处理市场化程度,搭建园区节水、废水处理及资源化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服务平台,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近零排放”改造。

  加强生态流量保障。统筹河湖需达到的生态流量底线及闸坝、水库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河湖生态水位保障研究,满足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到2030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全区骨干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编制国省考断面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逐个断面明确生态补水来源、调度闸坝,明确不同时段下泄流量要求。开展河湖沟渠水系连通工作,全面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河湖生态功能,提高自净能力。

  构建高效节约的节水供水体系。严格落实节水行动,充分发挥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的重要作用。农业节水方面,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进无害化的畜禽养殖废水还田施用,降低农业用水比重。工业节水方面,鼓励企业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遏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发展。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各类节水型载体,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新建小区全面推广实施节水生活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3)加强水污染源防控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根据国省考断面水质现状,对照其所在汇水范围实行差别化环境排放标准和管控要求,倒逼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将整治范围扩展到乡镇级、村级工业园。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以及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进出水全部实现水质水量在线监控。落实污水管网5~10年为一周期的排查检测制度,实施污水管网改造与修复。在完成片区管网排查和修复的前提下,推进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建设,减少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加强氟化物、挥发酚、锑等特征污染物的监管。

  加强入河入江排污口溯源整治和管理。严格控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及其污染物排放量,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对入河排污口实施总量控制,增减挂钩,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加快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河道排口建立“一口一档”、设立“一口一牌”。推进孟河镇、魏村街道、春江街道等区域入江排污口加强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99个长江(太湖)排污口及德胜河、新孟河、藻港河等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其他骨干河道排污口整治,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实施长效管理。到2030年,争取实现全区入河湖排污口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范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养殖行为,推进养殖场(户)粪便污水处理与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严格畜禽养殖环境准入,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场应建设和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编制完成《新北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法治轨道。对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对种养结合、生态消纳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督促指导进行去向可靠的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规范档案记录,强化日常监管。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加强种植业污染控制。结合《江苏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监测网设置方案》,对直接影响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沿岸农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探索开展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控制。推广循环生态养殖模式,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及达标排放,重点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尾水处理。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全面完成辖区内河从事货物装卸作业的非法码头及设施(无项目审批手续和经营许可证)的清理整治,完成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加快录安洲长江码头污染整治提升工程。实现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城市市政公用系统有效衔接,强化船舶油污水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处理模式,落实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防范沿江环境风险,加强危化品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鼓励沿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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