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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2~2030年

  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规划环评制度,涉及土地、区域、流域开发建设而利用的规划,组织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章节活说明。涉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5.健全维护环境治理市场机制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开发运用环保管家服务平台,规范企业环境第三方服务,鼓励推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激活环境治理市场动力。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培育、扶持专业化骨干企业,支持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与国内外优质环境治理机构的战略合作,为重点领域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撑。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向世界。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深入推进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实施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绿岛”工程,构建生态安全缓冲区,促进污染物集中消纳处置,实现减污扩容、生态修复的有机融合。积极组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继续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应用“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机制,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更新换代。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优化价格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改革,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严格执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以及电力、管道天然气、污水处理等各项差别化价格政策。强化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依法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

  6.健全环境信用体系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国家、省、市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健全公职人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机制。公职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政务失信记录作为各类荣誉评选的重要参考。

  加快企事业单位信用建设。深化公开透明、自动评价、实时滚动的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拓展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对守信企事业单位加大联合激励力度。依据国家、省市要求,推进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

  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新北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完善最严格资源管理制度及资源循环利用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制定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办法。“十四五”期间,建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实施动态监测监管。2022年实现澡港东支项目的确权登记工作,2023年后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到2025年,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构建绿色高效低碳能源体系。建立新北区重大项目能耗准入评估机制,将有限的能耗指标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涉及国家战略和重大民生、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先进水平的优质项目。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建立健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常州市下发的碳强度下降年度考核任务,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逐步建立碳排放监测、报送和核查机制,探索推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评价。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动碳交易落地,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的比重,通过清洁生产以及发展循环经济来推进碳减排。到2025年,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完成国省下达目标,提前实现碳达峰。完善能源资源、环境、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

  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生态流量保障,逐步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并提高自净能力。强化水源地保护,完善水资源供给与配置。实施水源水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完善供水安全保障,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力推进高铁新城建筑中水应用示范工程,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构建高效节约的节水供水体系,充分发挥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的重要作用。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减少新鲜水取用,加大火电、化工、印染等项目再生水使用量。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改善、水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合理利用“三水统筹”,扎实推行河长制、断面长制,持续打赢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深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先”的耕地补占平衡制度,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选址论证与补划工作。坚定不移推进“三优三保”、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推动土地资源向产业含绿量、产出含金量、科技含新量高的优质项目倾斜。全面梳理存量工业用地,创新用地方式,深度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扩大差别化价格实施行业范围,加大对优质园区和企业的激励力度,倒逼落后园区和企业不断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全面形成纳税“亩产论英雄”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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