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DB3502/Z5020和《厦门市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技术导则》DB3502/Z5005,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为绿色建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探索非财政手段促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长效健康发展机制,引导并提高自愿性质的绿色建筑高星级标识,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管理,严格竣工验收环节质量控制,提升绿色建筑品质;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创新,形成绿色建筑市场推广机制,培育绿色建筑产业。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8%以上。
(2)坚持建筑科技创新,引导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提高装配式施工质量,实现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全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5%以上;积极引导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优化升级,鼓励钢结构、PC构件等技术产品创新,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年均增长55%。加快住宅产业化,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在商住用地出让中明确装修要求,到2025年,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不低于50%。
二是全面推进“BIM+智慧建造”。推广建筑信息化等智能技术运用,开展建筑全过程BIM应用试点,推动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制定BIM应用效果评价体系和BIM取费指导标准,鼓励集美区各企业发展应用BIM,助力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
三是提升集美区的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提升一批省级企业(建筑施工)技术中心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建设工程中推广住建部、省住建厅公布的新技术新工艺,促进行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教融合,鼓励高校和企业建设联合研究中心,促进建筑科技创新,围绕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等开展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和城市安全领域的应用。着力提高建造信息化程度,推进“BIM+智慧建造”,实现智慧组织、智慧设计、智慧制造、智慧施工,带动城市智慧化升级。
(3)推动建筑业企业聚集,建设建筑业智能建造示范园区
一是完成《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积极引导和支持建筑业企业在集美区发展,加大建筑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吸引勘察设计业龙头企业进入集美,推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形成建筑业及关联产业产业聚集。发挥中交一公局、森正建设、中铁海峡等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企业“领头雁”作用,挖掘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省交建集团、吉兴集团、集三建设、勤马建设、广科建设、卓毅建筑、宗顺建筑、兆晟路桥等公司在产值报送方面的未尽潜力,支持中交一公局、森正建设、中铁海峡等13家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企业拓展产业链条、做大业务规模;支持70家中小型企业提升等级资质,扩大营业范围。至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600亿,新增一家总承包特级企业。
二是建设建筑业智能科技示范园区。寻求上级部门支持,建设建筑业智能科技示范园区,引导辖区企业总部迁入或扩建研发中心,积极推动辖区已有智能装配企业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形成可覆盖的装配式建筑基地网络,加大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支撑;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装配式建筑施工方面业务能力,建立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基地,形成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4)加强建筑废弃物高效利用,推动建筑可持续绿色发展
一是加强建筑废弃物高效利用。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进行分类投放、分类装存、分类处置,加强建筑垃圾投放监管,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工作机制;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新技术和新工艺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的应用水平。
二是从源头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对于新建建筑,统筹建筑全寿命期的可持续性,鼓励采用性能好、强度高、可循环材料等进行设计,强化施工质量管控,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对既有改造建筑,鼓励利用符合要求的原有构造及设备,最大化整合现有资源,尽量减少拆除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
三是提高绿色建材产品应用比例。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重点项目、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加大绿色建材应用种类及应用范围,持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制定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加强在设计、施工等环节落实绿色建材应用管理,建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评估机制,鼓励使用获得高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产品。
9、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1)实施科学化智慧化管理
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形成高效的“大城管”治理格局,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区、镇街、社区、责任网格四级体系,确保巡查管理全覆盖。综合运用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创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城市管理“超级大脑”。强化信息资源整合,打通应急、防灾救灾、公共卫生、公安、交通、市政、城管等部门平台数据通路,形成全区智慧化管理“一张网”,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序推进“摊规点”设置,打造特色“小吃街”等小商品市场。加强城中村市容整治,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
(2)加快城市立体发展建设
深化空中线缆、建筑立面、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地下管网等综合整治,加快构建城市立体化建设格局。规范街区、商业区管理,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坚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资源重心下移,保持拆违高压态势,抓好拆后利用、新增“两违”治理,采取土地还耕复垦、项目建设、生态绿化、收储等多种方式,促进“两违”拆后土地有效管理和利用。
(3)缓解交通难停车难
打通集美新城核心区、灌口东部新区、杏林铁路以南与北侧新城通道等断头路,推进厦门大桥、杏林大桥、集美大桥等进岛通道桥头等堵点改善工程,加强交通分流引流设施建设,实施集美旧城交通组织改善工程,进一步畅通厦门北站往环东海域方向的交通动线。破解学校、医院、大型商业设施、旅游景点等堵点白天停车难和居住区夜间车位不足等问题,推进嘉庚纪念馆地下停车场、轨道1号线学村站P+R停车场等项目建设,在长期闲置的边角地块、住宅小区可利用空间加快建设停车场、停车楼。推广“互联网+”智慧停车模式,提升道路停车智能化管理,挖潜既有停车设施使用效率,推动车位开放共享。
(4)持续推进建设工地扬尘治理
完善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防治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提升建设各方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措施,实现建设施工“6个100%”要求。到2025年,逐步推进实施建设工地管理标准,不断提升建筑工地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整体水平,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坚持规划引导
1.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涉及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的各个市区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城市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本规划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工作计划、例会制度、专题协调、信息通报、督查考核等手段,解决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和难点。
2.坚持规划引导。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作好衔接。树立规划先行理念,以规划为指导,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引领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推进。
(2)深化项目储备,加快项目推进
1.深化项目储备。积极做好城市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加强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全面衔接。对规划明确的项目,要深入研究,为城市建设的有序推进打好技术基础。并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滚动储备项目,积极谋划一批影响深远、综合效益明显的城市建设项目。
2.加快项目推进。加强项目建设的平衡和调控,充分考虑征地、拆迁、环境、投资等各种制约因素,有重点、分层次、合理有序地安排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建成后的效益。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着力做好工程建设方案宣传、动迁政策解释、信访沟通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3)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融资渠道
1.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巩固财政性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应集中财力,按时、足额落实资金。同时,要加强对城市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扩大融资渠道。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体系,增强城市建设融资平台的造血功能。深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改革,积极运用PPP等模式推进城市建设。吸引和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可经营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4)加强政策研究,创新体制机制
1.加强政策研究。按照国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注重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积极探索研究出台一批增进公平效率、集聚资源要素的重大政策。加强城市建设领域的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2.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积极做好项目审批新流程的试点工作,按照审批再提速、服务更高效的目标,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模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创新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监管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运用信息化技术,深化完善“智慧城建”应用,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