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临挑战
1.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对民政事业提出新要求。“十四五”将是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期,从而对民政的保障功能与公共服务功能提出了更多新要求,如何完善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需要民政提供出更多、更广、更精准有效的民政保障与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更直接、更持续的提升,从而对民政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2.乡村振兴战略对民政事业提出新需求。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逐渐深入,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儿童及残疾人保障等民政工作的需求也不断提高,需要民政同步做好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这些都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挑战。
3.人口老龄化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困难。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尤其是高龄人口、失能或部分失能人口快速增加,政府养老负担会日趋加重,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与新冠肺炎疫情、结构性矛盾与新旧动能转换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地方的财政收入增长会放缓,民政支出的刚性需求与财政收支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4.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对民政工作面临新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我县社会基层治理领域还有许多短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需要不断完善,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社会基层治理面临诸多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休宁作出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
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和改革全过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在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中彰显民政担当,在服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贯穿民政事业各领域各环节,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增进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和发展能力, 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三)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搭建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坚持创新引领,提质增效
增强创新意识,创新发展模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标杆化、示范型建设,提高民政服务能力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民政队伍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民政管理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保基本、兜底线中的保障作用、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增长,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作用,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1.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新格局形成,救助供给能力稳步提升。社会福利制度更加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更有保障。
2.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全面落实“全科社工”制度,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步伐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丰富完善公益创投、“五社联动”、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志愿互助服务,增强社工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实践能力。
4.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康发展。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坚持做到“两个覆盖”“三个同步”。以优秀党建典型为载体,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和监管责任。健全社会组织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功能,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注重“增能”“赋权”,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专业性、公益性、广泛性、灵活性等特点,进一步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工作,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专项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殡葬改革持续深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提升火化率,进一步普及文明绿色殡葬方式社会不规范地名有效整治,地名文化得到弘扬和保护,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便捷,婚俗改革不断深入。收养评估机制更加完善,收养登记更加规范、有序。
表2 休宁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目标值 年均增长(%) 指标
属性
1 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 [25,35]* [28,35]* - 约束性
2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元/月 城市
1060
农村
800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就高不就低 - 约束性
3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元/月 80-200 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 - 约束性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目标值 年均增长(%) 指标
属性
4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58.9 70 3.5 预期性
5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 100 - 约束性
6 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11 - 预期性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2 ≥55 - 约束性
8 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100 - 约束性
9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 35 40 2.7 预期性
10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千人 3.6 4 2.1 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