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争取财政扩大投入,保障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积极稳妥推广民政事业领域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的资金分配决策机制,规范民政专项资金使用发放流程,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公示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监管和支出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资金的评估、评审和检查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成效。
第三节 强化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实绩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培训力度,加大同发达地区交流合作,提升民政工作者职业技能和水平,实现专业化、职业化。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推动民政社会服务多元化。紧盯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锤炼民政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第四节 建立健全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
围绕“互联网+”,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打造“上下联动、高效均衡”的信息化工作体系。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民政标准体系,加快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等民政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及贯彻实施,以标准化助推和提升民政领域依法行政质效。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