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北京市)北京市延庆区“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

  煤改电。自2015年至今,延庆区完成“煤改电”改造共计164个村庄48554户。

  煤改气。共完成农村“煤改气”79个村,涉及居民21384户;完成锅炉“煤改气”93项1278.6蒸吨锅炉改造。

  (四)能源运行体系保障有力

  统筹做好各能源品种的供应和总量平衡工作,在压减燃煤的同时,做好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等优质能源的配套供应工作,能源运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完善政府对能源供应企业综合协调与专项调度机制,根据气候、气象变化情况,合理研判负荷需求,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方案,圆满完成了2019北京世园会等重大活动能源保障任务。

  (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步提高

  延庆区立足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大力推动太阳能光热、光伏、热泵等技术的应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稳步提高。截至“十三五”末,延庆区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为19.88万吨标准煤。

  太阳能光伏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累计完成装机容量5.75万千瓦。

  太阳能光热利用。安装太阳能集热面积2.93万平方米,阳光浴室集热器面积1.94万平方米,农村户用太阳能热水器集热器面积6.14万平方米。

  风力发电。风力发电装机达到18.45万千瓦,区内全部装机年供应绿色风电3.71亿千瓦时。

  地热及热泵应用。延庆区在利用热泵技术供暖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地热及热泵供暖(制冷)面积达90.61万平方米,利用空气源热泵供暖(制冷)的建筑面积达到62.98万平方米。

  沼气发电。沼气发电装机容量0.2128万千瓦,年发电量0.02亿千瓦时。

  (六)能源惠民工程稳步推进

  1.初步建成农村地区多元化供暖体系

  针对农村地区能源接入现状,根据当地资源禀赋,通过“煤改气”和“煤改电”、可再生能源采暖等形式,在保障农村地区冬季供暖的基础上,保证了空气质量的不断提升。同时,对暂无条件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的地区,建立优质燃煤配送网络,确保农村地区居民冬季采暖需求。

  2.逐步推进“煤改清洁能源”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健全“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长效管护机制,有效保障冬季设备日常维修服务,确保农村地区村庄用户冬季正常供暖。制定了《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煤改电”设备长效管护实施方案》,计划建立统一的清洁取暖设备售后服务体系与服务网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暖,并提供快速、高效、便捷的售后服务。

  3.有序整合天然气供应市场

  坚持市场优先原则,有序整合天然气供应市场,完成北京燃气集团与夏都大地燃气以及其他小型燃气供应企业资源整合,统一燃气售后服务标准,确保延庆区的燃气用户享受到“同网同价”燃气价格政策和服务政策。

  二、“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的问题与不足

  “十三五”期间,延庆区能源建设发展成绩显著,但与建设国际一流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功能定位要求相比,依然存在万元GDP能耗水平在生态涵养区排名靠后,可再生能源利用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清洁化发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未充分体现,节能统筹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与不足。

  (一)能源清洁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煤炭总量仍占一定比例,“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力度及强度需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未充分释放,且根据现行能源统计制度,光伏自发自用、太阳能光热以及热泵供暖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在满足部分新增能耗的同时,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的压力。

  (二)设施供应能力还存在一定缺口

  电网110千伏变电站仍存在重载以及不满足“N-1” 的问题,“十四五”期间,预计延庆区新增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配套的电力、燃气、供热设施建设仍将面临严峻的供应形势。川区、新兴的产业功能区用能水平和保障能力与城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地区供暖、炊事用能服务体系水平仍需提高,对发展全域旅游支撑不足。

  (三)能源利用效率与生态涵养区先进水平仍有差距

  延庆区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节能双控指标,但由于能耗总量低,且服务于供暖、居民建筑、公共交通等涉及保障居民生活的能耗占比偏高,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低耗高效的高精尖行业的企业较少,居民用能削减空间有限,造成全区万元GDP能耗与生态涵养区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能源利用效率排名依然靠后,提升空间较大。

  (四)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规模以下企业及居民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一般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数据具有一定偏差;仅通过统计渠道获取数据,难以及时、详细掌握用能单位实时用能情况、存在问题、节能潜力等。因此,难以针对不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节能管控对策。

  (五)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仍需加强

  公共机构能耗管理水平仍需提升。“十三五”期间,在建筑面积整体稳定的情况下,公共机构电力消费量增长迅速,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消费分项计量、能耗管控等技术手段未得到充分利用,尚未发挥公共机构在建筑节能领域的示范效应。

  (六)节能管理机制体制有待优化

  各能源消费主体能耗情况分散于各行业主管部门,如企业基本情况、建筑基本情况、交通基本情况等无法第一时间汇总至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管控措施滞后于工作需要;同时,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是否有利于大幅提升全区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万元GDP能耗,尚未作为引进和新上重大项目的核心决策条件。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guihua/hb/822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