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节约用地激励机制,将整理节约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体系,加强宅基地建房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鼓励农用地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集中,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二、提高农转非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落实以人为本的农村城市化要求,推进整建制农转非后续工作。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创新“未来农民”培育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以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分类分课程打造农业人才培育产品,开展订单、定向、定岗等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企业家、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工程,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充分就业工程,完善就业创业服务,通过社会单位转移就业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等岗位就业一批、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业一批、鼓励灵活就业一批。
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农村就业帮扶力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增长机制,持续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积极落实社会保险制度,优化提升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服务。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及时到位。统筹推进助残、救孤等福利事业,提高优抚安置水平。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引导集体经济优化功能提升质量
着眼于农村城市化后的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前瞻性探索研究集体经济主管部门和管理职能优化及集体经济组织体制模式调整,强化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职能,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为集体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有利环境。
立足统筹、指导、服务、监管四个功能,统筹镇域融合式发展,对接集体园区个性化需求,做好针对性服务和指导,探索现代化监管手段。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平台。按要求开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加强农经数据统计与分析。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法制化、规范化,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持续做好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收益分配等,推动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康运营。探索股份退出以及股权继承、转让、抵押担保等后续制度安排,激活股份潜能。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制,探索农村产权品种价值发现新途径。深化东升镇、海淀镇等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新动力。
推动集体产业、集体资本发展有效支撑“两区”“三平台”建设,助力城市更新、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研究探索集体资金融入城市开发建设内循环的畅通渠道。探索成立集体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在风险可控、民主决策前提下,重点投资区属重点产业、城市更新、工业大院改造等优质产业项目,适当参与股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
拓宽集体资本投资渠道。探索盘活征地补偿款闲置资金,在确保本金安全前提下提高收益。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提高农村要素利用率,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强集体物业管理服务,提高集体园区、集体楼宇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租赁经济收入。支持搭建北部地区集体经济类金融资本运营平台,培育具有上市预期的集体经济性质企业。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途径。
四、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和机制。加强政策性投入,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适度扩大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在基础设施、公共文化、绿化美化、社会治安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减轻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性负担。建立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绩效考评。
加强金融、保险等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农业科创基金等。推进温室大棚等抵押融资,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依托信用体系的融资担保机制。探索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创新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
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落实兼职兼薪、成果权益分配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等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长效培养机制,加强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化技能。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鼓励支持农村人才发展,探索各领域人才定期服务农村机制,探索乡村振兴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培育专精尖实用型农业人才,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实现“十四五”时期农村城市化发展目标,需要积聚整合各方资源,协同形成合力效应,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重点任务顺利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保证党组织在规划实施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思想认识,统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涉及农村城市化发展工作的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规划实施情况列入年度重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