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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城市化规划

  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领导抓总作用和区委农办具体推动、协调落实作用。强化区委农办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区委农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乡村振兴五大专班。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区、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坚持对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各镇党政领导干部。

  推动现代城市治理模式向农村稳健延伸,加快构建适应未来完全城市化新局面的涉农工作体制机制。统筹考虑地域面积、人口规模、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研究探索推动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转制。稳妥推进撤村建居,推动在撤销村委会建制的单位,撤销村党组织并在相应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党组织。做好原村党组织与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原村委会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机制、人员衔接联动。暂不撤村的,要理顺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能关系,深化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分离,推动形成在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农村公共管理服务职能主要由村委会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主要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格局。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关制度,推动农村地区社会管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高质量完成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强化镇、村(居)功能,完善基层自治,传承乡土亲情,探索构建适应城乡融合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治理体系。在腾退安置社区,落实腾退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提升农村腾退安置社区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全面融入城市并向现代城市社区管理转型。深入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框架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运行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区级层面。深化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改革,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谋划党建工作创新,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建设。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和“三务公开”,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提升行动。加强村(居)法治建设,推进平安村居建设。高标准完成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换届。落实村党组织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村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制度。完善后备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数量充足、充满活力、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抓好在农村地区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推广“雏鹰计划”等经验做法,探索实施“优秀人才回归”“大学生回引”等专项行动,推动优秀人才、大学生回村工作。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待遇稳定增长机制。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关村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以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2年北京冬奥会等重大事件综合服务保障工作为契机,推动形成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筑牢农村地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持续优化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践基地等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好用好镇情村史陈列室,推进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农村地区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以乡村文化节为平台,促进群众参与乡村文化活动、文艺创作的积极性,不断丰富百姓的文化生活,推动农村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农村新时代文艺创作。持续开展好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树立绿色、生态、文明、节俭殡葬新理念。实施散坟专项治理及历史埋葬点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无散坟示范镇。

  第四节 持续推进深化涉农领域各项改革

  一、不断探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完善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机制,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中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设施等,安排适量土地资源支持保障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区级统筹机制。落实“村地区管”,按照“村级初核、镇级把关、区级统筹”原则,算好历史账、规划账、时间账、效果账“四本账”,以镇域为单元研究编制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增效。探索“三权分置”,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配套政策,激发农村“三块地”活力,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结合村庄整理、疏解整治等需求,实施集体建设用地“点状”布局与供地,保障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支持上庄镇、苏家坨镇优化农业布局,安排部分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配套,发展多功能高效农业。

  鼓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源与产业功能区、产业园区对接,充分发挥科学城产业发展组团中的创新载体的作用,聚焦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抓好空间与项目精准匹配;探索集体土地流转补充科研用地需求,为科技创新企业增资扩产提供空间资源支撑。探索镇级产业用地开发利用模式,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强化“城”的支撑保障,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在减量升级后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一批配套集聚和城市发展有机融合的功能复合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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