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通化市东昌区大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办公室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工信、文旅、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人社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建立“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实行大健康产业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将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大健康产业发展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构建决策、执行、评价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推动大健康产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的衔接融合,努力实现“多规合一”。
(二)深化体制改革
完善大健康产业准入制度,精简审批前置审批手续,探索大健康产业发展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立市场准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药供应保障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参股、租赁等途径,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养生养老、健身康体设施建设和公立机构改革。加强试点示范建设,鼓励在大健康产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及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三)加大政策支持
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医养类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耕地占补平衡在省内有偿调剂使用。符合规划医养类项目,可以混合用地,允许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兼容多种功能。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大健康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在新增经营性用地出让中,通过出让前的规划实施评估,按照区域各类健康设施配置情况,优先配建基本公共健康设施。重点大健康产业项目,经有关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决策,土地价款可按照有关规定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
科学设定全区大健康产业各主要园区、片区、功能区入区准则,明确项目入区标准、入区流程、入区申报材料等有关内容,制定产业负面清单,规定大健康产业项目入区的范围与限制,提高入区企业项目质量。成立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设立政策、产业、法律、技术、医学伦理等多个学科专业组,涉及健康医疗、前沿生物、生物医药、社区养老、高原体育运动、医疗旅游、休闲旅游、智慧健康等多个领域,人员由国内外知名学者、医疗卫生机构精英、体育精英、养老运营专家、智慧城市专家、旅游专家、法律专家等构成。凡进入园区的大健康产业投资项目,在批准立项前均由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不予入区。大健康产业项目用地安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符合土地规划用途的建设项目,必须调整用地选址,否则不得进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四)强化资金支持
进一步落实符合条件的健康企业及医疗机构,依法享受现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药饮片产业发展、打造“绿色食品牌”等产业发展类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全区医疗、医药、养老、体育、旅游、三农、信息化等领域有关财政资金,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健康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对上市或者挂牌的大健康企业,按有关政策财政给予奖励。推进商业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等多种方式,为东昌区大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完善服务平台
支持医药龙头企业和医疗机构共建健康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打造一批促进中医药制造、医疗器械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其面向区内外企业提供合作研发、检验测试、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应用推广等服务。支持建设中医药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保健器材研发的动态监测和分析服务平台,为企业创新成果申报提供信息检索、查询、分析等服务。
(六)规范行业管理
支持健康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行业标准、产品技术标准,强化监管,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完善大健康产业统计制度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部门统计制度,成立由统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监测统计组,及时监测健康服务业发展动态。制定健康产业行业规范,培育大健康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组织机构的协调、服务和监管作用。建立和细分健康产业标准体系,探索建立不良诚信企业(机构)黑名单制度和不良信用者强制退出机制。
(七)加强风险防控
大健康产业涉及医药健康、健康医疗、健康食品、健康旅游、康体养生、健康运动等众多领域,涵盖一二三产业,涉及范围广、领域多,规划实施过程中容易遇到产业发展环境变化、项目投资变化等风险。要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对规划的实施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及时就规划调整提出政策建议。成立通化市东昌区大健康风险防控工作组,实时了解规划实施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项目投资变化等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落地。
(八)加强监测督导
加强对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与评价,支持大健康产业商会、协会、学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发挥协调、服务和监管作用,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战略等研究。完善大健康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大健康产业统计体系,以科学指标为依据,适时调整发展、优化结构、提升效益,切实增强大健康产业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大健康产业发展督导机制,适时定期开展规划督导和评估,动态调整规划指标、目标及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