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税收价格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物流、信息服务、康养等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物流企业用水、用气、生活用电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执行,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
满足用地供给。做好服务业产业发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联动协调,对区域带动作用的物流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并优先在城乡规划中落实用地布局。支持鼓励利用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康养设施,盘活存量资产。
加强人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市、人才兴业”战略,推动万名学子兴企计划,畅通服务业人才引进渠道,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参照《通化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强行业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结合国家“产教融合”实施意见,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动企业与学校合作,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全面推动城镇居民就业再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建立供求信息库,借鉴电子商务的模式,打造信息化交流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为求职者和用工者提供“一条龙”服务。
落实生态保护。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同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有力推动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实施“容缺”审批机制,完善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和重点园区及重点风险源企业三级防控体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等举措,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稳保工作进展。高度重视服务业稳增长工作,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等稳定就业岗位。发放电子消费券、举办消费促销活动刺激服务业消费。为企业纾困进行减费降税,为产业纾困进行扩大合作、补贴扶持等。
积极应对突发风险事件。面对新冠疫情的常态化以及变幻莫测的国际形势,落实应对国际国内突发事件的响应措施,扎实稳经济,通过财政税赋降减、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专项债支持范围、用好政府融资担保、加大普惠金融力度、促进服务业消费能力提升、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保障交通物流顺畅、实施保民生政策等多举并行的应对措施,降低突发事件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助企纾困。
第五节 完善统计监测
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综合统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制度,做好服务业重点领域和新兴业态的统计工作,加强服务业发展形势的动态评估和监测分析,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调整服务业产业布局和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的下达和考核,积极完善优化服务业考核办法,加强服务业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的推进和完成情况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第六节 优化服务保障体系
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信用监督管理体系。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多层次、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鼓励设立服务业发展研究机构,打造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有效载体。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根据服务业发展需求,完善专业学科设置,积极培育紧缺人才。加强人才市场建设,促进人才柔性流动,消除区域、行业等因素限制。探索适合服务业发展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安居住房保障力度,创造宜居宜业、安全舒适的发展环境。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向和原则,促进服务业行业组织规范运营,扩大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行业组织群体规模,提升其在行业自律管理、行业公共服务、政府决策参谋、标准规范制定和宣传推介交流等方面的能动作用。
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健全金融稳定顶层设计,建立统筹全局、体系完备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早期干预、风险处置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金融风险监测数据和信息共享,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前瞻性。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机构早期纠正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恢复与处置计划。建立高效联动、统筹协调的处置机制,明确金融风险处置的法定程序,丰富市场化、法治化的处置手段和工具,形成一套完整有序、公开透明的处置规则,进一步提升处置效率,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