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政策保障,改善农业发展环境
在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农业投入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龙头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建设。各乡镇街(街道),不断完善、细化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资金、土地、科技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聚集。
(三)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加大财政在“三农”领域的投入倾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将公共财政资源优先投入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交通、信息、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强人居环境治理投入,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强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和智能化信息网络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鼓励和促进工业与城市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调动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拓展融资渠道,扩大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覆盖面,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四)营造发展环境,保障生态安全
强化对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生态保护,遏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保障生态安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生态文明高度,合理开发资源,注重节能减排,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好家园,以最小的资源代价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蛟河特色独具、绿色生态、自然和谐、宜居宜业的发展模式。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与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意识。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和保障环境安全为基本出发点。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重,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紧紧抓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践行“三严三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蛟河作出贡献,全面推进“美丽蛟河”建设。
(五)坚持对外开发,确保要素不断流入
坚持对外开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的扩能升级、深度开发和链条延伸,加强产业合作。坚持引资与引技、引智并举,创新招商引资,引进附加值高、资源节约、节能环保和基地型、龙头型项目,注重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特别要大力开发名牌产品和特色产品。积极承接省内外等大城市及发达地区资金、技术、产业、人才转移,同时发挥蛟河地理优势,深化与周边地区互利合作。全方位引进经济发展合作者和战略合作伙伴,不断利用域外资金、智慧,破解原有发展的“路径依赖”,建设富强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