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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8.支持引导妇女参加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大对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的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加强对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9.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妇女参与管理政府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关促进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以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充分听取妇联组织意见和建议。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参保率提高。

  3.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 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健全。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 95%以上,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5.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逐步增长,相关待遇保障得到落实。

  6.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困难妇女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7.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资源、政策重点向低收入妇女、农村留守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8.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提高,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9.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得到重点帮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制定修订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支持灵活就业适龄参保女性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配合建立市级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按规定落实参保职工生育待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医疗费用保障。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政策,保障参保妇女生育医疗待遇。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

  3.持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促进医疗救助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医疗救助。推进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发展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商业保险。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断增加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促进妇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权益。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保险水平。

  5.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参保和及时足额缴费,推动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参加失业保险,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女职工参保人数增加。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健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兜底保障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保障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保障范围。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受理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7.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妇女应救尽救。鼓励、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为生活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帮扶。推动建立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更好满足特殊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扩大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残疾人补贴制度,动态调整、合理确定各项补贴标准,扩大适合特殊妇女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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