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制保障
一是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学校设立专职法制教育人员,学校必须把法治教育与课程教育相结合,做到“教材、师资、课程、课时”四落实。每周进行一次法制宣传,再利用法治宣传月和12.4 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教育系列宣传活动。做到年年有主题,月月有重点,周周有落实,聚焦使命任务,提高师生法治素养。
二是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安全工作机制。积极协助、配合县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认真开展禁毒和反邪教宣传教育,防止学生受到毒品和邪教侵害。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五)督导保障
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和制度建设,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相应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健全对各乡镇政府及县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完善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监督体系和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办学水平、实施素质教育等专项督导评估;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示制和限期整改制,落实问责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创新督导方式,建设督导评估信息化平台,探索应用大数据及网络开展督导评估,提高督导效率。
(六)政治保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聚焦“清廉教育工程”,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经常性普纪普法教育。不断提升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水平。大力推进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工程,打造教育系统清廉品牌。二是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落实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创建“一校一品”党建品牌,提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措施体系,进一步明确在干部培养、监督、培训、挂职、交流等方面要求,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