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育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加强对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评估,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落实性别平等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开展性别平等课程,加强专题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提高公办园在幼儿园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资助困难家庭女童接受学前教育。在幼儿园就读的经济困难女童保育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办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女童失学辍学问题。保障留守女童、随迁女童、残疾女童以及学业困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
4.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保障女性特别是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5.推动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女性成为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鼓励职业院校面向高校女毕业生、女农民工、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残疾妇女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6.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保持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学生中的比例,支持相关高校依托数理化等基础学科基地,加强对基础学科拔尖女生的培养。
7.加强女性科学素质提升和科技人才培养。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样引领作用。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女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引导高中教育阶段女生养成科学兴趣和钻研精神,支持有意愿的女生报考理工类院校。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聚集、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关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
8.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和继续教育制度,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女性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鼓励女性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资源,为进城务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业女性等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9.加强女性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鼓励党校和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妇女研究及性别平等相关课程和培训。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基础和性别平等意识的专业人才。加大对妇女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强跨学科研究,提高社科基金项目等重大研究项目中妇女或性别研究相关选题的立项比例。
10.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的相关课程,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高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履行查询法定义务,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处置。
11.大力发展社区老年妇女教育。结合地区人口老龄化实际,因地制宜,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老年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和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2.女性平等就业与发展得到保障。
——女性就业性别歧视得以消除。
——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持续提升。
——女性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能力不断提升。
——高中等学校女学生得以充分就业。
——妇女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女性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得到缓解。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3.女性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得到保障,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4. 促进农村妇女发展。
——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得到保障。
——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低收入妇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