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6%以上,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不断提高,相关待遇保障得到落实。
——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完善。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提高,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3.特殊妇女的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关爱力度持续加大。
——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得以健全,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资源、政策重点向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对妇女的关爱服务力度不断加大,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帮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障相关法规政策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支持灵活就业适龄参保女性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
2.健全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完善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
3.大力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医疗救助。推进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保险水平。
5.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参保和及时足额缴费,重点推动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参加失业保险。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兜底保障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保障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时,及时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7.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建立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鼓励、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为生活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帮扶。推动建立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切实满足特殊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逐步提升老年妇女福利水平。落实残疾人补贴制度,动态调整、合理确定各项补贴标准,扩大适合残疾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9.促进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在街道范围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建设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照护型服务机构。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促进养老机构向老年妇女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邻里互助性养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0.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妥善解决符合条件的失能妇女护理保障问题。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探索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
11.全力推进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对空巢、失独等妇女和家庭的关爱服务机制。不断拓展对妇女群众的关爱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新时代家庭观成为家庭发展与社会治理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新时代家庭观。
——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