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消防、城镇燃气、居民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好“四本台账”,强化隐患消除,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守牢社会稳定底线。持续完善五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提升“一中心四平台”运行效能,加快完善网格化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平安创建,建设红色物业,开展“五社”联动服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强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工作,推动军政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做好史志、残疾人帮扶、慈善和红十字等工作。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2023年,市政府将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商丘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保持政治清醒,牢记为民宗旨,提高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勤政、精进、廉洁、高效的人民满意政府。
(一)以忠诚之心永葆政治本色。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永城反馈交办问题,立行立改,靠前整改,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永城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二)以公正之心推进依法行政。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八五”普法,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依法保障公平正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推进政府决策实事求是,更加民主、更加科学、更加高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
(三)以为民之心践行使命担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多深入基层一线,更紧契合永城实际,更加贴近群众生活,更好落实民生实事,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变化,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加快改进政府作风,拓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管理,建立闭环机制,真正让抓落实、办实事、务实效成为政府工作的鲜明特质。
(四)以敬畏之心守牢廉洁底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加强预算管理、财税征管,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下大气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加快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惟其艰难方显勇毅,唯其磨砺始得玉成。站在中国式现代化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在加快实现“三个一”发展目标,建设商丘副中心城市、打造中等城市中挑大梁、走在前、作贡献,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发展的永城崭新篇章!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名词术语解释
1.“三个一”发展目标:到“十四五”末,中心城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突破100万,GDP力争完成1300亿。
2.“1267、3510”产业倍增计划:“1”是在农业经济方面,打造1平方公里的富硒食品产业园,建设180万亩高标准粮田、30万亩富硒农产品基地、10个源头可追溯的万亩方基地。“2”是在工业经济方面,打造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67”是在城市经济方面,在日月湖打造6大经济业态:国际房车营地、文艺演艺中心、高端民宿、奥特莱斯地下购物商场、金色沙滩、标准化足球训练基地;芒山赋予7大城市功能:高铁商务商贸、文旅产业、温泉休闲度假、人民动物园、会展中心、高校园区、校外实训基地。“35”是在文旅产业方面,打造3个5A级和5个4A级景区,5A:芒砀山景区、日月湖景区、水上森林公园;4A:淮海战役陈官庄纪念馆、抗大四分校实训基地、崇法寺公园、酂城造律台、僖山景区。“10”是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实施10个一体化工作机制,即,城乡规划、公交、环卫、水务、康养、医疗、教育、物流信息、平安建设、应急反应一体化。
3.“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即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