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机制。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完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保和缴费方式,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范围。完善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制度衔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制度,依法开展医保参保缴费稽核,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2.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健全与社会经济水平、个人收入、家庭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健可持续的动态筹资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准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费率,充分发挥单位和个人缴费主渠道作用。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接受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捐赠,公益慈善和福利彩票收入适当补充等医疗保障资金筹资机制。
3.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全面实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监控、评价和结果运用,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静态支付月数保持在合理区间。探索开展跨区域基金预算试点。
专栏3 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工程 |
1.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完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保和缴费方式,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范围。 2.建立参保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定期比对全市各类群体医保增减员信息,逐步建立多部门、县(市、区)、开发区联通的医保参保数据共享机制。 3.做好重点群体精准参保工作。关注困难群体参保情况,完善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重点救助对象100%资助参保。 4.完善医保参保缴费制度衔接和办理流程。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要,做好统筹区内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衔接工作。 |
(三)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1.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适时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做好门诊统筹和住院待遇政策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与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待遇清单制度,实施公平适度保障。
2.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建立高额费用患者监测预警机制,健全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现救助对象动态维护更新和信息共享。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向重点救助对象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倾斜。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等重点人群就医监管力度,降低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成本,合理控制社会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
3.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理顺基本医疗保障与财政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中的权责关系,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根据国家和省要求,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专栏4 重大疾病、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工程 |
1.健全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完善救助信息共享系统,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机制。分类设置各类救助对象、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预警标准和规则,完善智能监控系统,依申请落实综合保障政策。 3.完善重大疫情迅速响应机制。健全与重大疫情应急管理等级和高中风险地区相衔接的医保应急响应机制和医保支付政策,防范化解重大疫情风险。 |
(四)提升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
1.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功能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子凭证的认知度。加快形成以电子凭证为载体的医保“一码通”服务管理新模式,在全市所有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推广使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支持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移动支付等多种结算方式,支持职工和居民的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住院、生育等多种结算场景,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