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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发展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坚持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为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提供根本保证。

  2.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共同富裕。

  3.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坚持基本医保“全覆盖”的发展目标,实现“应保尽保”。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基本理念贯穿始终,科学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提高基金统筹共济能力,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4.坚持创新驱动、协同高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持续深化医保重点领域的改革;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各方面之间、医疗保障领域和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汇聚改革合力,提高治理水平。

  5.坚持精细管理、优质服务。强化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和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实施更有效率的医保支付制度,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统筹优化传统服务方式和线上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更贴心、更暖心的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任务,医保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医保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

  1.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完成,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支持引导商业机构建立普惠制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加强制度衔接,提高保障合力。

  2.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更加稳健可持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城乡居民缴费占基金总收入的比例和医疗救助筹资占财政收入的比例。

  3.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稳步提升。建立健全职工门诊统筹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在实施公平、适度保障的基础上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实现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药店”等新服务模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政策。

  4.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付办法,健全协商谈判机制,推进集体协商。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探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分值(DIP)付费。

  5.初步实现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协同治理机制,协商谈判机制,基金监督管理体制以及购买服务机制等。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化管理,提高医疗保障执法和基金监管能力。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享受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1.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通过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实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提高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改革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优化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待遇和支付政策。

  3.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融入全市“五城共建”发展格局,加快发展补充医疗保险,规范和完善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医疗保险。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建立普惠制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需求。加大医疗救助财政投入力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衔接,强化基本医疗保障的托底功能。

  4.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充实经办力量。

  5.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应保尽保,又要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公平适度确定医疗保障标准,确保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内,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6.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强区域合作交流,牵头对接十堰、随州、神农架医疗保障部门,聚焦“统一、高效、优质、便捷”四个维度,主动作为、谋定快动,以“襄十随神”城市群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为突破,统筹推进四地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专栏2襄十随神城市群医疗保障一体化工程

1.推动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按照合理分布、稳步增加的原则分批增加上线试点医疗机构,扩大异地门诊直接结算试点医疗机构范围。

2.推动异地就医快捷备案。创新异地就医快捷备案方式方法,加大异地就医快捷备案宣传力度,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3.推动医保高频服务事项区域通办。进一步打破区域数据壁垒,扩大医保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通办覆盖面,确保参保群众在四地所有窗口都能享受到同一个流程、同一个标准的医保公共服务。

4.推动医保基金协同监管。进一步完善四地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区域协同交叉监管,加强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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