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提高医疗保障改革协同推进效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改革中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层面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提高改革的前瞻性和引领性。
(二)健全落实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本地医保规划落实工作,将重要指标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规划落实工作机制,做好重点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规划的宣传和解读,组织政策培训和指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图书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册)和各类新型媒体作用,依托“医保红色驿站”“全民医保示范村”以及各定点医药机构等基层医保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活动。加强医保文化建设,凝聚社会共识,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加强监测评价。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监测重点任务进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科学精准评估规划落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