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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三、发展战略举措与主要任务

  (一)推进金融业稳步提速发展。

  1.构建多元金融机构体系。加大金融机构引进、新设力度,积极对接国内大型金融机构、互联网头部金融公司等,大力引入银行、证券、保险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发展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私募基金及管理机构,丰富非银金融机构组织业态。支持九江银行、农商行扎根九江本土、稳步发展壮大,打造国内特色、领先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导作用,做大全市融资担保规模。依托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区域经济优势,开展跨区域金融机构合作。

  2.全面推动金融供给量质提升。将提升金融精准滴灌能力作为关键抓手,保持贷款增速、户数“两增”态势。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塑经营理念、服务模式、风险管理,提高金融服务与市场经济结构转型需求的适配性与导向性。持续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实体经济尤其是转型升级领域、乡村振兴领域、生态保护领域等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落地转化,切实有效服务九江产业发展。提高存量金融资源配置能力,通过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模式,盘活信贷与资源存量。深入融入大南昌都市圈,推动金融基础设施、服务平台等金融服务一体化建设。

  (二)完善多元融资及保险体系。

  1.丰富间接融资服务业态。引导鼓励银行业跳出传统金融“舒适区”,扩大管理及业务辐射区域,推动产品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形成金融与产业的良性互动,以金融服务和引导产业,以产业发展促进金融创新,全面形成支持产业链的金融产品体系。创新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积极运用“投贷联动”模式,加强银保合作,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探索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保理等业务的链式发展。加大金融对技术研发、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推广商标权、知识产权、专利权等抵质押贷款并持续增量扩面。

  2.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深化与沪、深、北、港等交易所合作,加快做强资本市场“九江板块”,大力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水平。加强各类企业公司治理能力与信息披露的管理和引导,增强公司运营透明度,妥善推动各类企业形成资本市场错位发展、有机联系的企业上市机制。推进落实市直部门帮扶、专人对接服务,扶优扶强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积极推动企业运用债务融资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强化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建设,助力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推动改善企业资本结构,提高发行效率。支持共青私募基金小镇做大做强。

  3.完善多品类保险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助力风险管理、稳定社会运行方面的作用,拓宽保险机构参与社会治理领域。深化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推动鲜茧价格保险等农业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扩面提升,创新开办蔬菜、油茶林、小龙虾养殖保险等特色农业险。发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保险等“双首”业务。全面落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石油化工、钢铁有色、冶炼、电子制造业、危险废物处置业、造纸与酿造等重点产业企业及环境敏感区的重污染企业加大推行力度。优化财政资金补贴机制,逐步向新型保险转移。落地面向个人客户的养老保障业务,积极争取开展养老储蓄存款、专属养老保险等试点工作,引入长期护理保险等,在养老服务等公众利益关系密切领域强化保险管理。继续推动“险资入浔”,力争争取60亿元保险资金投资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三)坚持做好关键领域金融服务。

  1.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强化“两新一重”、临港产业带和航运中心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江河湖全流域治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等重点生态及专项整治项目的资金保障,为长江岸线综合环境治理、清洁能源等绿色项目提供更大金融支持,加大贷款在养老托育、便民市场、社区服务、智慧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交通、物流、商贸等贸易平台的投放力度。将制造业融资投放、普惠贷款投放作为市级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评价重点。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功能,进一步推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科贷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跟投跟贷。开展利用外资的有效探索,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资金支持,鼓励辖区内银行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引入先进理念与经验。

  2.夯实对市场主体金融支撑。加大对产业链关键企业、头部创新企业、核心企业、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展核心企业信用服务场景,围绕供应链开展全方位金融创新,打通成长型企业融资瓶颈,强化产业链金融服务的政策引导和风险提示。持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积极运用金融手段培育壮大农村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业农村经济组织。加大对物流、“工业标准地”、口岸公共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等配套设施的金融支持,构建“产品+服务”的集成化金融解决方案。依托金融专家服务团,建立健全不同金融市场、不同金融机构相协调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更具差异化、多层次、广适用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直达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度。建立银行专项授信、政府专项资金、专业投资加持相结合的多元资金保障机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四)发展更高水平绿色金融。

  1.拓展绿色金融覆盖领域。建立绿色金融支持项目标准和指导目录,推动绿色信贷投放多元化,将绿色信贷投放领域从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环境等向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以及绿色服务业拓展。用好绿色债券,支持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生态旅游、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污水处理、绿色港口建设等项目底层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绿色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构建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施路径,补足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化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金融短板。加大对新材料、电子信息、数字经济产业中的绿色技术的支持力度,稳妥推动环境资源资本化、产业发展绿色化。

  2.夯实碳金融发展基础。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碳金融产品,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探索碳信托、碳中和债券、碳基金、碳保理、环境效益抵质押融资等创新型金融业务。鼓励发展融资类、投资类、信息咨询服务类的碳金融中介机构,培育建立碳资产管理服务公司,探索发展碳交易代理商制度,加大对重点排放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的辅导与培育,强化地方碳资产管理能力。探索将全市电力、钢铁、化工等企业的碳排放和披露表现率先纳入金融支持评估依据,逐步有序开展金融机构资金碳足迹核查及披露工作。

  3.优化绿色金融产品供给。积极打造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通过财务顾问、债券承销、项目贷款、租赁+保理、理财投资、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对绿色经济进行全产品、全方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资源禀赋及融资需求,从更深层次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产品绿色升级。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扩大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市场规模。用好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积极开发“绿色+普惠”金融产品,逐步将绿色消费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完善与地区特点相适应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

  4.创新绿色金融支持转型发展路径。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为依托,面向碳密集和高环境影响的行业、企业、项目和相关经济活动,加大对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纺织服装行业、航运物流行业、电子信息行业等领域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丰富绿色金融内涵。筛选一批具有产业链一体化优势、规模优势、原材料优势的项目开展绿色金融支持转型发展创新试点工作,打造国内绿色金融支持转型发展样板案例。探索优化支持地方行业绿色转型的授信制度与审批流程,努力构建与市产业转型特色需求相适应的金融审批机制。择优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和产品质量提升的授信需求。加强产业信息与金融信息的互通互联,发挥金融政策的引导协同作用,构建绿色金融支持转型发展政策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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