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加强工作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监管方式和程序,增强福利机构的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日常化、规范化、统一化的养老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开展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工作,服务质量提升和运营补贴挂钩。加强养老服务信用监管,建立信用黑名单及联合惩戒、退出机制。推进区养老行业协会、养老产业协会、老年协会建设,推动养老行业实现自我管理和诚信自律。
13.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加大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教育培训工作,举办标准化培训班,普及标准化知识。开展养老服务贯标活动,加快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推广全国统一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认证制度,逐步推行养老服务品质第三方认证工作。
(五)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14.优化养老产业新环境。健全吴江区养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养老产业龙头企业,扶持养老产业中小企业,力争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养老产业集群。鼓励与先进的养老服务产业机构开展合作合资,探索社会化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新途径。贯彻落实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15.培育养老产业新业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鼓励老年住宅产业、老年金融产业、家务服务、文化生活服务、福利器械用品等相关业态高质量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江村”品牌,打造粉墙黛瓦、淡雅精致的最美乡村,建设一批休闲养老、特色医疗的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和生态养老田园乡村,促进生态养老产业与文化、旅游、医疗、康复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医等细分需求,鼓励企业推进适老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支持企业“量身定做”符合老年人使用习惯的各类产品,繁荣养老服务供需两端市场。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
16.激活养老消费新动能。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加大政策引导,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培育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养老服务新热点。抓住乡村振兴契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充分发挥吴江区良好生态环境和美丽经济优势,满足越来越多老年人“享老”需求。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畅通消费者反馈渠道,营造安全放心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17.营造孝老文化社会新氛围。广泛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等传统美德,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构建具有吴江特色的孝亲敬老文化。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加强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健康干预,延缓体能和智能衰退,推迟进入失能状态,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倡导低龄老年人志愿服务高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扶助失能老年人、专长老年人帮带一般老年人、老年人传授经验关怀少年儿童,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的“银龄行动”。倡导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引导形成全体居民共同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格局,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六)深化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
18.加快平台共建。立足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建设,加强与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善县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协商协作机制,共同搭建长三角区域内养老产业资源对接、项目合作、人才交流的服务平台,实现高品质养老服务的共享发展。推进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区域协作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优质诚信品牌互认和推介机制,推动长三角协同应对人口老龄化。
19.加快要素互通。以“一地认证,三地认可”为目标,协同推进区域养老服务政策通关,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等互认互通。协同举办长三角示范区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班,编制长三角示范区养老地图,促进养老服务要素流通、项目合作、养老产业联动。按照上级部署,探索推进长三角养老保障体系互联互通,深化长三角(吴江)医保一体化建设,力争在示范区内率先实现医疗保障领域同城化。
20.加快品牌引入。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养老服务品牌化建设,推进示范区品牌建设、运营、管理,促进示范区养老服务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加大引进长三角优质养老服务品牌机构,优化我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品牌结构,大幅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七)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21.拓宽人才渠道。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行业准入门槛,拓宽参与渠道,引导物业、家政、医疗等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加快建设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借助“长三角养老人才招聘会”、“长三角养老行业人才培养”等专业平台,发挥吴江生态宜居优势,加快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等专业人才引进。
22.健全培训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支持通过“以赛代练”“以点带面”等方式,全面提升养老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落实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1次培训,护理员每年进行不少于2-3次培训。
23.壮大志愿者队伍。倡导低龄老年人志愿服务高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扶助失能老年人、专长老年人帮带一般老年人等,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的“银龄行动”。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鼓励探索推广“志愿型”“储蓄型”和“市场型”相结合的互助养老模式,扩大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农村为老服务组织建设,支持成立农村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培养农村养老服务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