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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成果数据公报

  2022年8月30日

  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县自然资源局

  成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成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7.1608万个。成果数据经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公布,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6255.22公顷(54.38万亩)。全县耕地全部为旱地,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城关镇、鸡峰镇、店村镇、纸坊镇和抛沙镇,占全县耕地45.4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97.91公顷(1.9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3.5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35.26公顷(2.15万亩),占3.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877.98公顷(16.32亩),占30.0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8637.21公顷(27.96亩),占51.4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006.86公顷(6.01万亩),占11.05%。

  二、种植园用地543.42公顷(0.82万亩)。其中,果园107.7公顷(0.16万亩),占19.82%;其他园地435.72公顷(0.65万亩),占80.18%。园地主要分布在王磨镇、城关镇、陈院镇、小川镇、镡河乡,占全县园地的64%。

  三、林地115154.25公顷(172.7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3729.65公顷(170.59万亩),占98.76%;竹林地3.68公顷(0.01万亩),占0.01%;灌木林地418.39公顷(0.63万亩),占0.36%;其他林地1002.53公顷(1.5万亩),占0.87%。林地主要分布在黄渚镇、二郎乡、王磨镇、宋坪乡、鸡峰镇,占全县林地的61%。

  四、草地469.8公顷(0.7047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2.41公顷(36.15亩),占0.51%;其他草地467.39公顷(0.701085万亩),占99.49%。草地主要分布在二郎乡和黄渚镇,占全县草地的62%。

  五、湿地891.2公顷(1.3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占全县国土总面积0.53%。湿地主要分布在黄渚镇、王磨镇、城关镇,镡河乡,占全县湿地54.7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230.57公顷(10.8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300.19公顷(1.95万亩),占17.98%;村庄用地5371.46公顷(8.06万亩),占74.29%;采矿用地537.73公顷(0.81万亩),占7.4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19公顷(0.03万亩),占0.29%。

  七、交通运输用地2288.81公顷(3.43万亩)。其中,公路用地698.5公顷(1.05万亩),占30.52%;农村道路1413.69公顷(2.12万亩),占61.77%;机场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176.62公顷(0.26万亩),占7.7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94.89公顷(1.0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31.36公顷(0.8万亩),占76.47%;水库水面28.53公顷(0.04万亩),占4.11%;坑塘水面27.48公顷(0.04万亩),占3.95%;沟渠31.16公顷(0.05万亩),占4.48%;水工建筑用地76.36公顷(0.11万亩),占10.99%。镡河乡、城关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31.5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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