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31日)
牙克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
牙克石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我市按照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国家确认的数据。全市“三调”全面采用国家提供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规程、规范,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通过自检、呼伦贝尔市检查、自治区核查、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历时3年,先后动员94人参与调查,汇集了194156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43万公顷(261.42万亩)。其中,水浇地0.45万公顷(6.74万亩),占2.58%;旱地16.98万公顷(254.68万亩),占97.42%;耕地主要分布在牧原镇、免渡河镇,占全市耕地的67.5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90万公顷(118.4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5.3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75万公顷(116.20万亩),占44.4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8万公顷(26.72万亩),占10.2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4.50公顷(0.05万亩),占0.0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96公顷(0.01万亩),占0.01%。
二、林地197.51万公顷(2962.6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5.60万公顷(2933.99万亩),占99.03%;灌木林地1.04万公顷(15.65万亩),占0.53%;其他林地0.86万公顷(12.96万亩),占0.44%;
三、草地12.75万公顷(191.3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2.38万公顷(185.70万亩),占97.07%;人工牧草地28.15公顷(0.04万亩),占0.02%;其他草地0.37万公顷(5.57万亩),占2.91%;
四、湿地47.06万公顷(705.85万亩)。其中,森林沼泽15.62万公顷(234.28万亩),占33.19%;灌丛沼泽5.59万公顷(83.89万亩),占11.88%;沼泽草地25.71万公顷(385.62万亩),占54.63%;内陆滩涂0.14万公顷(2.06万亩),占0.30%;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1万公顷(15.21万亩)。其中,城市0.16万公顷(2.45万亩),占16.11%;建制镇0.28万公顷(4.15万亩),占27.28%;村庄0.44万公顷(6.64万亩),占43.66%;采矿用地0.12万公顷(1.87万亩),占12.2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5.01公顷(0.10万亩),占0.66%;
六、交通运输用地1.17万公顷(17.5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50万公顷(7.49万亩),占42.60%;公路用地0.22万公顷(3.35万亩),占19.05%;农村道路0.45万公顷(6.74万亩),占38.34%;管道运输用地1.24公顷(18.60亩),占0.01%;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90万公顷(13.4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73万公顷(10.88万亩),占80.83%;湖泊水面0.02万公顷(0.31万亩),占2.29%;水库水面3.47公顷(52.05亩),占0.03%;坑塘水面0.13万公顷(1.89万亩),占14.04%;沟渠0.01万公顷(0.23万亩),占1.70%;水工建筑用地0.01万公顷(0.15万亩),占1.1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湿地等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助力“岭上林都”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要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