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11月 29 日)
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县自然资源局
漳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10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 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漳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66764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8461.74公顷(102.69万亩)。其中,水浇地1833.97公顷(2.75万亩),占2.68%;旱地66627.77公顷(99.94万亩),占97.32%。其中金钟镇、三岔镇、四族镇、石川镇、贵清山镇和马泉乡占比大。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74.17公顷(2.9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8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54.89公顷(2.93万亩),占2.8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 19997.14公顷(30.00万亩),占29.21%;位于 15 -25 度坡度(含 25 度)的耕地36421.98公顷(54.63万亩),占53.2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113.56公顷(12.17万亩),占11.85%。
(二)种植园用地187.39公顷(0.28万亩)。其中,果园171.29公顷(0.26万亩),占91.41%;其他园地16.10公顷(0.02万亩),占8.59%。其中金钟镇、殪虎桥镇、大草滩镇、四族镇、东泉乡无种植园用地,其余各乡镇均有零星分布,规模小、零散。
(三)林地88273.30公顷(132.4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9579.25 公顷(59.37万亩),占44.83%;灌木林地43533.33公顷(65.30万亩),占49.32%;其他林地5160.72公顷(7.74万亩),占5.85%。林地主要分布在金钟镇、殪虎桥镇、大草滩镇、石川镇和东泉乡。
(四)草地43649.2公顷(65.4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732.77公顷(4.10万亩),占6.26%;其他草地40916.43公顷(61.37万亩),占 93.74%。主要分布在金钟镇、殪虎桥镇和大草滩镇。
(五)湿地518.39公顷(0.7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4.36公顷(0.01万亩),占0.84%;内陆滩涂514.03公顷(0.77万亩),占99.1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48.10公顷(8.1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700.47公顷(1.05万亩),占 12.86%;村庄用地4420.30 公顷(6.63万亩),占81.13%;采矿用地311.42公顷(0.47万亩),占5.7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91公顷(0.02万亩),占0.29%。
(七)交通运输用地2018.96公顷(3.0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7.47公顷(0.03万亩),占0.87%;公路用地593.87公顷(0.89 万亩),占29.41%;农村道路1406.4公顷(2.11万亩),占69.66%;管道运输用地1.22公顷,占0.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4.02公顷(0.8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98.29公顷(0.75万亩),占85.32%;坑塘水面20.28公顷(0.03万亩),占3.47%;沟渠20.07公顷(0.03万亩),占3.44%;水工建筑用地45.38公顷(0.07万亩),占7.77%。主要分布在武阳镇、金钟镇、石川镇等乡镇。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 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 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