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
满洲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
满洲里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我市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国家确认的数据。全市“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规程、规范,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历时3年,全市参加此次调查工作累计投入100余人,汇集了6676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320.35公顷(3.48万亩)。其中,水浇地2133.96公顷(3.2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91.97%;旱地186.39公顷(0.2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8.0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030.36公顷(3.0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87.5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89.65公顷(0.4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12.4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0.34公顷(5.10亩),占耕地总面积0.01%。
二、园地1.35公顷(20.25亩)。其中,果园1.35公顷(20.25亩)。
三、林地3182.61公顷(4.7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04.51公顷(0.31万亩),占6.42%;灌木林地24.04公顷(360.60亩),占0.76%;其他林地2954.06公顷(4.43万亩),占92.82%。
四、草地25866.65公顷(38.80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4674.19公顷(37.01万亩),占95.39%;人工牧草地2.93公顷(43.95亩),占0.01%;其他草地1189.53公顷(1.78万亩),占4.60%。
五、湿地6398.55公顷(9.6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现存3个二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90.59公顷(0.14万亩),占1.42%;沼泽草地5853.97公顷(8.78万亩),占91.48%;内陆滩涂453.99公顷(0.68万亩),占7.1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582.97公顷(6.8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372.33公顷(5.06万亩),占73.59%;建制镇用地427.46公顷(0.64万亩),占9.33%;村庄用地339.31公顷(0.51万亩),占7.40%;采矿用地329.13公顷(0.49万亩),占7.1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4.74公顷(0.17万亩),占2.50%。
七、交通运输用地2426.94公顷(3.6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15.82公顷(1.07万亩),占29.50%;公路用地1267.45公顷(1.90万亩),占52.22%;农村道路267.37公顷(0.40万亩),占11.02%;机场用地176.30公顷(0.27万亩),占7.2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17.05公顷(2.4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4.52公顷(0.38万亩),占15.74%;湖泊水面236.92公顷(0.36万亩),占14.65%;坑塘水面897.67公顷(1.35万亩),占55.51%;沟渠50.44公顷(756.60亩),占3.12%;水工建筑用地177.50公顷(0.27万亩),占10.98%。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草原、林地、湿地等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满洲里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要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