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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1月10日)

  平川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平川区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平川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 1 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六十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平川区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88384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1426.05公顷(62.14万亩)。其中,水浇地13795.25公顷(20.69万亩),占33.30%;旱地27630.80公顷(41.45万亩),占66.70%。水浇地主要分布在水泉镇,占全区水浇地的41.18%;旱地主要分布在黄峤镇、种田乡、复兴乡,占全区旱地的75.5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748.46公顷(10.12万亩),占16.2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297.70公顷(21.45万亩),占34.5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605.89公顷(17.41万亩),占28.0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326.17公顷(12.49万亩),占20.1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47.83公顷(0.67万亩),占1.07%。

  (二)种植园用地1681.42公顷(2.52万亩)。 其中,果园1155.92 公顷(1.73万亩),占68.65%;其他园地525.5公顷(0.79万亩),占31.35%。水泉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园地的38.10%。

  (三)林地10618.58公顷(15.9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97.84公顷(1.65万亩),占10.36%;灌木林地5867.10公顷(8.80万亩),占55.24%;其他林地3653.64公顷(5.48万亩),占34.40%。林地主要分布在黄峤镇、种田乡,占全区林地的61.73%

  (四)草地126001.66公顷(189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占平川区土地总面积62.71%。水泉镇、宝积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草地的52.45%

  (五)湿地63.12公顷(0.0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平川区湿地为内陆滩涂63.12公顷(0.09万亩),占100%,主要分布于黄河流域水泉段。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174.27公顷(12.26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1581.88公顷(2.37万亩),占19.33%;建制镇用地 764.21公顷(1.15万亩),占9.38%;村庄用地3809.73公顷(5.71万亩),占46.58%;采矿用地1805.94公顷(2.71万亩),占22.1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2.51公顷(0.32万亩),占 2.61%。

  (七)交通运输用地2397.83公顷(3.60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309.71公顷(0.46万亩),占12.90%;公路用地642.36公顷(0.96万亩),占26.77%;农村道路1442.64公顷(2.16万亩),占60.11%;管道运输用地3.12公顷(0.01万亩),占0.2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63.04公顷(2.49万亩)。 其

  中,河流水面697.62公顷(1.05万亩),占41.95%;水库水面83.63公顷(0.13万亩),占5.03%;坑塘水面101.11公顷(0.15万亩),占6.08%;沟渠701.24公顷(1.05万亩),占42.17%;水工建筑用地79.44公顷(0.12万亩),占4.77%。我区的河流水面主要为黄河,分布在水泉镇。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区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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