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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扶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6月20日)

  扶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扶风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扶风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汇集了近1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摸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6761.16公顷(401417.40亩)。其中,水田0.27公顷(4.05亩),占0.001%;水浇地24600.94公顷(369014.10亩),占91.93%;旱地2159.95公顷(32399.25亩),占8.07%。城关街道、法门镇、天度镇、午井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64.5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2968.94公顷(344534.10亩),占全县耕地的85.8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556.03公顷(38340.45亩),占9.5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38.28公顷(14074.20亩),占3.5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6.40公顷(546.00亩),占0.1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61.51公顷(3922.65亩),占0.98%。

  (二)园地11177.36公顷(167660.40亩)。其中,果园10684.05公顷(160260.75亩),占95.59%;其他园地493.31公顷(7399.65亩),占4.41%。园地主要分布在法门镇、天度镇和绛帐镇,占全县园地的58.59%。

  (三)林地19691.91公顷(295378.65亩)。其中,乔木林地11884.75公顷(178271.25亩),占60.36%;竹林地0.02公顷(0.30亩),占0.0001%;灌木林地1458.01公顷(21870.15亩),占7.40%;其他林地6349.13公顷(95236.95亩),占32.24%。林地主要分布于天度镇和法门镇,占全县林地的69.30%.

  (四)草地546.91公顷(8203.6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94公顷(44.10亩),占0.54%;其他草地543.97公顷(8159.55亩),占99.46%。草地主要分布在天度镇、法门镇和绛帐镇,占全县草地的86.92%。

  (五)湿地398.58公顷(5978.7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只含一个二级类。其中,内陆滩涂398.58公顷(5978.70亩),占100%。主要分布在绛帐镇,占全县湿地的99.9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49.75公顷(126746.25亩)。其中,建制镇1753.02公顷(26295.30亩),占20.75%;村庄6146.23公顷(92193.45亩),占72.73%;采矿用地155.96公顷(2339.40亩),占1.8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94.54公顷(5918.10亩),占4.67%。

  (七)交通运输用地1962.69公顷(29440.35亩)。其中,铁路用地67.17公顷(1007.55亩),占3.42%;公路用地760.76公顷(11411.40亩),占38.76%;农村道路1134.41公顷(17016.15亩),占57.80%;管道运输用地0.35公顷(5.25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27.70公顷(15415.50亩)。其中,河流水面350.00公顷(5250.00亩),占34.06%;水库水面228.30公顷(3424.50亩),占22.22%;坑塘水面108.88公顷(1633.20亩),占10.59%;沟渠188.52公顷(2827.80亩),占18.34%;水工建筑用地152.00公顷(2280.00亩),占14.79%。绛帐镇、法门镇和城关街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7.23%。

  “三调”是一次党和国家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县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体现出我县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注重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推动全县经济高效发展。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应用“三调”成果数据,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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