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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0月28日)

  白银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白银市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市政发〔2017〕205号)要求,白银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市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39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白银市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857845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30121.15公顷(795.18万亩)。其中,水田2155.75公顷(3.23万亩),占0.41%;水浇地127893.64公顷(191.84万亩),占24.12%;旱地400071.76公顷(600.11万亩),占75.47%。靖远县和会宁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74.9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7892.96公顷(161.8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0.3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2835.20公顷(199.25万亩),占25.0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5438.02公顷(218.16万亩),占27.4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0627.96公顷(195.94万亩),占24.6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327.01公顷(19.99万亩),占2.51%。

  (二)种植园用地23951.27公顷(35.93万亩)。其中,果园14687.30公顷(22.03万亩),占61.32%;其他园地9263.97公顷(13.90万亩),占38.68%。靖远县和景泰县面积较大,占全市种植园地的79.32%。

  (三)林地141045.75 公顷(211.5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7644.34 公顷(71.47万亩),占33.78%;灌木林地39459.11 公顷(59.19万亩),占27.98%;其他林地53942.30 公顷(80.91万亩),占38.24%。会宁县和景泰县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72.05%。

  (四)草地1119639.23 公顷(1679.46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5461.35 公顷(8.19万亩),占0.49%;人工牧草地2357.22 公顷(3.54万亩),占0.21%;其他草地1111820.66公顷(1667.73万亩),占99.30%。靖远县和景泰县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64.46%。

  (五)湿地4889.58 公顷(7.33万亩)。其中,森林沼泽4.82公顷(0.01万亩),占0.1%;灌丛沼泽1535.37公顷(2.30万亩),占31.40%;沼泽草地732.01公顷(1.10万亩),占14.97%;内陆滩涂1934.87公顷(2.90万亩),占39.57%,沼泽地682.51公顷(1.02万亩),占13.96%。靖远县和景泰县面积较大,占全市湿地的82.4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071.85 公顷(103.61万亩)。其中,城市5915.02 公顷(8.87万亩),占8.56%;建制镇6193.07 公顷(9.29万亩),占8.97%;村庄46929.49 公顷(70.40万亩),占67.94%;采矿用地9060.98 公顷(13.59万亩),占13.1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73.29 公顷(1.46万亩),占1.41%。靖远县和会宁县面积较大,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6.19%。

  (七)交通运输用地25047.07 公顷(37.5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169.92 公顷(1.75万亩),占4.67%;公路用地6551.55 公顷(9.83万亩),占26.16%;农村道路17303.47 公顷(25.95万亩),占69.08%;港口码头用地4.48 公顷(0.01万亩),占0.02%;管道运输用地17.65 公顷(0.03万亩),占0.07%。靖远县和会宁县面积较大,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60.6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326.23 公顷(25.9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104.69 公顷(10.66万亩),占41.01%;水库水面319.97 公顷(0.48万亩),占1.85%;坑塘水面1545.19 公顷(2.32万亩),占8.92%;沟渠7889.48 公顷(11.83万亩),占45.53%;水工建筑用地466.90 公顷(0.70万亩),占2.69%。靖远县和景泰县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3.9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市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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