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2022年3月10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1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率先使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97849个。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全县11个乡镇“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3,7448.35亩(1,5829.89公顷)。其中,水田22,2958.35亩(1,4863.89公顷),占比93.90%;旱地1,4488.80亩(965.92公顷),占比6.10%;水浇地1.2亩(0.08公顷)。另外还有2645.55亩(176.37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646.85亩(109.79公顷),旱地998.7亩(66.58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万佛山镇、县溪镇、双江镇、溪口镇、播阳镇、牙屯堡镇等地区,占全县耕地的67.78%。我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坡度位于2度以下(含2度)的耕地3,0632.40亩(2042.16公顷),占比12.90%;坡度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3,9720.15亩(2648.01公顷),占比16.73%;坡度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9,8774.85亩(6584.99公顷),占比41.60%;坡度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4,2477.75亩(2831.85公顷),占比17.89%;坡度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2,5843.20亩(1722.88公顷),占比10.88%。
(二)园地7,9200.45亩(5280.03公顷)。其中,果园1,6760.10亩(1117.34公顷),占比21.16%;茶园3739.80亩(249.32公顷),占比4.72%;其他园地5,8700.55亩(3913.37公顷),占比74.12%。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陇城镇、平坦乡、县溪镇、万佛山镇、牙屯堡镇等地区,占全县园地的70.41%。
(三)林地280,9712.10亩(18,7314.1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43,4834.95亩(16,2322.33公顷),占比86.66%;竹林地13,6422.30亩(9094.82公顷),占比4.85%;灌木林地1,3398.00亩(893.20公顷),占比0.48%;其他林地22,5056.85亩(1,5003.79公顷),占比8.01%。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万佛山镇、县溪镇、溪口镇、双江镇、牙屯堡镇等地区,占全县林地的66.23%。
(四)草地1,2728.10亩(848.54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8729.85亩(581.99公顷),占比68.59%;其他草地3998.25亩(266.55公顷),占比31.41%。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双江镇、万佛山镇等地区,占全县草地的87.72%。
(五)湿地2338.35亩(155.89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两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107.70亩(7.18公顷),占比4.61%;内陆滩涂2230.65亩(148.71公顷),占比95.39%。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万佛山镇、双江镇、县溪镇和菁芜洲镇等地区,占全县湿地的79.6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2796.15亩(4186.41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1,1165.10亩(744.34公顷),占比17.78%;村庄用地4,7897.40亩(3193.16公顷),占比76.27%;采矿用地2390.55亩(159.37公顷),占比3.8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43.10亩(89.54公顷),占比2.14%。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双江镇、万佛山镇、县溪镇、溪口镇、陇城镇、菁芜洲镇、牙屯堡镇等地区,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9.28%。
(七)交通运输用地3,9426.60亩(2628.44公顷)。其中,铁路用地956.40亩(63.76公顷),占比2.43%;公路用地1,5522.15亩(1034.81公顷),占比39.37%;农村道路2,2948.05亩(1529.87公顷),占比58.20%。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7.5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5398.60亩(3693.24公顷)。其中,河流水面3,9985.50亩(2665.70公顷),占比72.18%;水库水面7383.75亩(492.25公顷),占比13.33%;坑塘水面5037.60亩(335.84公顷),占比9.09%;沟渠2692.05亩(179.47公顷),占比4.86%;水工建筑用地299.70亩(19.98公顷),占比0.54%。总体来看,县溪镇、万佛山镇、播阳镇、菁芜洲镇、双江镇、溪口镇等地区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6.63%。
(九)其他土地用地3,5719.65亩 (2381.31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1065.75亩(71.05公顷),占比2.98%;田坎3,3331.50亩(2222.10公顷),占比93.32%;裸土地29.55亩(1.97公顷),占比0.08%;裸岩石砾地1292.85亩(86.19公顷),占比3.62%。总体来看,各乡镇占比均衡。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道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