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新化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新化县统计局
(2022年3月29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安排部署,2018年12月,新化县委县政府安排开展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布置,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11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一年半,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
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33万个,平均密度92个/平方公里,略低于全省平均密度值(全省98个/平方公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19875.35亩(67991.69公顷)。其中,水田724510.95亩(48300.73公顷),占比71.04%;旱地293607.45亩(19573.83公顷),占比28.79%;水浇地1756.95亩(117.13公顷),占比0.17%。另外还有36962.25亩(2464.15公顷)位于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21066.45亩(1404.43公顷),旱地15820.95亩(1054.73公顷),水浇地74.85亩(4.99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吉庆镇、游家镇、温塘镇、孟公镇、白溪镇、桑梓镇、曹家镇、水车镇、洋溪镇、炉观镇、田坪镇、琅塘镇、石冲口镇、奉家镇和西河镇等16个乡镇,占全县耕地的74.20%。
全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0970.45亩(5398.03公顷),占比7.9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08821.75亩(13921.45公顷),占比20.4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59961.65亩(30664.11公顷),占比45.1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08956.00亩(13930.40公顷),占比20.4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1165.50亩(4077.70公顷),占比6.00%。
(二)园地124886.70亩(8325.78公顷)。其中,果园47781.45亩(3185.43公顷),占比38.26%;茶园35220.90亩(2348.06公顷),占比28.20%;其他园地41884.35亩(2792.29公顷),占比33.54%。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白溪镇、圳上镇、吉庆镇、温塘镇、奉家镇、桑梓镇、曹家镇、炉观镇和田坪镇等9个乡镇,占全县园地的55.38%。
(三)林地3371616.75亩(224774.4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273928.75亩(151595.25公顷),占比67.44%;竹林地591572.85亩(39438.19公顷),占比17.55%;灌木林地153348.45亩(10223.23公顷),占比4.55%;其他林地352766.70亩(23517.78公顷),占比10.46%。
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146301.75亩(9753.45公顷)。根据有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将对这类土地单独进行管理。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洋溪镇、槎溪镇、水车镇、奉家镇、炉观镇、西河镇、白溪镇、圳上镇、温塘镇、吉庆镇、桑梓镇、天门乡和金凤乡等13个乡镇,占全县林地的63.29%。
(四)草地36838.35亩(2455.89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吉庆镇、温塘镇、田坪镇、桑梓镇、曹家镇、炉观镇、游家镇、孟公镇和坐石乡等9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70.81%。
(五)湿地4836.15亩(322.41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仅涉及1个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面积为4836.15亩(322.41公顷)。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我县资江以及龙湾国际湿地公园周边,主要分布在琅塘镇、白溪镇、荣华乡和油溪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60.1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33965.75亩(28931.05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48488.25亩(3232.55公顷),占比11.17%;村庄用地364077.75亩(24271.85公顷),占比83.90%;采矿用地15727.65亩(1048.51公顷),占比3.6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672.10亩(378.14公顷),占比1.31%。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上梅街道、上渡街道、枫林街道、炉观镇、游家镇、西河镇、孟公镇、琅塘镇、白溪镇、圳上镇、吉庆镇、温塘镇、石冲口镇、洋溪镇、桑梓镇、科头乡、维山乡等乡镇、街道,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6.01%。
(七)交通运输用地86676.30亩(5778.42公顷)。其中,铁路用地3905.85亩(260.39公顷),占比4.51%;公路用地29308.20亩(1953.88公顷),占比33.81%;农村道路53433.3亩(3562.22公顷),占比61.65%;港口码头用地28.95亩(1.93公顷),占比0.03%。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5.4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1653.85亩(13443.59公顷)。其中,河流水面32719.80亩(2181.32公顷),占比16.23%;水库水面102820.80亩(6854.72公顷),占比50.99%;坑塘水面39056.70亩(2603.78公顷),占比19.37%;沟渠25527.00亩(1701.80公顷),占比12.66%;水工建筑用地1529.55亩(101.97公顷),占比0.76%。总体来看,游家镇、琅塘镇、白溪镇、温塘镇、桑梓镇、荣华乡、油溪乡等乡镇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1.79%。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局部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秉承整体统筹兼顾理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县域生态环境状况。
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