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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阴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县18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3年,采取“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利用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汇集调查图斑数据19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县的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45569.15亩(49704.61公顷)。其中,水田695182.95亩(46345.53公顷),占93.24%;旱地50386.2亩(3359.08公顷),占6.76%。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60735.6亩(44049.04公顷),占全市耕地的88.6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1461.5亩(4764.1公顷),占9.5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052.25亩(870.15公顷),占1.7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19.5亩(21.3公顷),占0.04%。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我县西部乡镇。

  全县另有8314.35亩(554.29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4198.5亩(279.9公顷),旱地4115.85亩(274.39公顷)。

  (二)园地12724.05亩(848.27公顷)。其中,果园2697.15亩(179.81公顷),占21.2%;茶园1462.95亩(97.53公顷),占11.5%;其他园地8563.95亩(570.93公顷),占67.3%。

  (三)林地266188.95亩(17745.93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60293.75亩(10686.25公顷),占60.22%;竹林地21565.2亩(1437.68公顷),占8.1%;灌木林地8250亩(550公顷),占3.1%;其他林地76080亩(5072公顷),占28.58%。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我县东部乡镇。

  (四)草地3860.1亩(257.34公顷)。其中,其他草地3860.1亩(257.34公顷)。

  (五)湿地395436亩(26362.4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21486.75亩(1432.45公顷),占5.43%;内陆滩涂373949.25亩(24929.95公顷),占94.5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32462.5亩(15497.5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40585.05亩(2705.67公顷),占17.46%;村庄用地186692.25亩(12446.15公顷),占80.31%;采矿用地1837.2亩(122.48公顷),占0.7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48亩(223.2公顷),占1.44%。

  (七)交通运输用地42500.85亩(2833.39公顷)。其中,公路用地16798.5亩(1119.9公顷),占39.52%;农村道路25542.15亩(1702.81公顷),占60.1%;港口码头用地160.2亩(10.68公顷),占比0.38%。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9.6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0156.15亩(40010.41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01880.9亩(6792.06公顷),占16.98%;湖泊水面227868.75亩(15191.25公顷),占37.97%;水库水面10839.75亩(722.65公顷),占1.8%;坑塘水面196284.6亩(13085.64公顷),占32.7%;沟渠40967.25亩(2731.15公顷),占6.83%;水工建筑用地22314.9亩(1487.66公顷),占3.72%。

  “三调”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与第二次国土调查相比,“三调”在调查内容、分类标准、调查精度、技术方法、成果核查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调整和提升,全面客观地反应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也反映出我县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监测保护,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科学统筹生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基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湘阴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湘阴县统计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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