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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范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范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范县自然资源局

  范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在濮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范县自2018年10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并以2019年12 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主要采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同时自行航飞优于0.1米高清分辨率的正射影像开展城镇村内部调查核实,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依托“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扎实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历时3年,2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98622个调查图斑数据,其中实地举证图斑47937个,拍摄举证照片412697张,全面查清了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城镇村及工矿、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等地类分布和利用状况,建立了全县国土调查数据库。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现将我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33925.77公顷(508886.55亩)。其中,水田11779.13公顷(176686.95亩),占34.72%;水浇地21972.99公顷(329594.85亩),占64.77%;旱地173.65公顷(2604.75亩),占0.51%。辛庄镇、陆集乡、杨集乡、龙王庄镇、陈庄镇等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45.62%。

  二、园地

  园地741.54公顷(11123.1亩)。其中,果园528.02公顷(7920.3亩),占71.21%;其他园地213.52公顷(3202.8亩),占28.79%。张庄镇、陆集乡、颜村铺乡、辛庄镇等4个乡(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种植园地的61.27%。

  三、林地

  林地5611.22公顷(84168.3亩)。其中,乔木林地4180.35公顷(62705.25亩),占74.50%;其他林地1430.87公顷(21463.05亩),占25.50%。高码头镇、张庄镇、陆集乡、颜村铺乡等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0%。

  四、草地

  草地241.45公顷(3621.7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濮城镇、张庄镇、辛庄镇、颜村铺乡等4个乡(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49.18%。

  五、湿地

  湿地75.28公顷(1129.2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2个)。其中,内陆滩涂71.81公顷(1077.15亩),占95.39%;沼泽地3.47公顷(52.05亩),占4.61%。湿地类型主要是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黄河河道两侧的黄河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601.58公顷(189023.7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22.91公顷(30343.65亩),占16.05%;村庄用地10325.66公顷(154884.9亩),占81.94%;采矿用地216.86公顷(3252.9亩),占1.7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6.15公顷(542.25亩),占0.29%。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115.95公顷(31739.25亩)。其中,铁路用地148.7公顷(2230.5亩),占7.03%;公路用地1067.36公顷(16010.4亩),占50.44%;农村道路898.84公顷(1348.26亩),占42.48%;管道运输用地1.05公顷(15.75亩),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26.4公顷(85896亩)。其中,河流水面1696.88公顷(25453.2亩),占29.64%;坑塘水面1415.12公顷(21226.8亩),占24.71%;沟渠1525.12公顷(22876.8亩),占26.63%;水工建筑用地1089.28公顷(16339.2亩),占19.02%。陈庄镇、辛庄镇、杨集乡、陆集乡、张庄镇等5个沿黄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62.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守牢耕地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数据,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推进自然资源管理现代化进程,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生态建设、耕地保护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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