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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港北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贵港市港北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港北区系广西区第三次国土调查试点之一,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港北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作为技术协作单位参与其中,汇集了11.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9849.66公顷(447744.90亩)。其中水田16030.80公顷(240462.00亩),占53.70%;水浇地23.00公顷(345.00亩),占0.08%;旱地13795.86公顷(206937.90亩),占46.22%。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577.28公顷(368659.20亩),占全区耕地的82.3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345.93公顷(65188.95亩),占14.5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43.29公顷(11149.35亩),占2.4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6.33公顷(994.95亩),占0.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6.83公顷(1752.45亩),占0.39%。

  二、园地3014.49公顷(45217.35亩)。其中果园2720.72公顷(40810.80亩),占90.26%;茶园20.62公顷(309.30亩),占0.68%;其他园地273.15公顷(4097.25亩),占9.06%。

  三、林地53345.24公顷(800178.60亩)。其中乔木林地48195.70公顷(722935.50亩),占90.35%;竹林地282.22公顷(4233.30亩),占0.53%;灌木林地991.61公顷(14874.15亩),占1.86%;其他林地3875.71公顷(58135.65亩),占7.26%。

  四、草地877.56公顷(13163.40亩)。其中人工牧草地3.75公顷(56.25亩),占0.43%;其他草地873.81公顷(13107.15亩),占99.57%。

  五、湿地38.58公顷(578.7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本次调查均为内陆滩涂38.58公顷(578.70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681.31公顷(190219.65亩)。其中城市用地4644.73公顷(69670.95亩),占36.63%;建制镇用地618.78公顷(9281.70亩),占4.88%;村庄用地6435.26公顷(96528.90亩),占50.74%;采矿用地252.04公顷(3780.60亩),占1.9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30.50公顷(10957.50亩),占5.76%。

  七、交通运输用地2737.19公顷(41057.85亩)。其中铁路用地382.15公顷(5732.25亩),占13.96%;公路用地1132.92公顷(16993.80亩),占41.39%;农村道路1148.93公顷(17233.95亩),占41.97%;港口码头用地71.89公顷(1078.35亩),占2.63%;管道运输用地1.30公顷(19.50亩),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575.14公顷(98627.10亩)。其中河流水面1323.98公顷(19859.70亩),占20.14%;水库水面1748.24公顷(26223.60亩),占26.59%;坑塘水面2556.43公顷(38346.45亩),占38.88%;沟渠804.32公顷(12064.80亩),占12.23%;水工建筑用地142.17公顷(2132.55亩)占2.1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港北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提高。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我区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基于“三调”成果,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违法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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