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梅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
梅江区统计局
(2022年 4月 )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于2018年10月全面启动,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的调查底图,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调查图斑3.50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区土地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817.49公顷(2.73万亩)。其中,水田1536.23公顷(2.30万亩),占84.52%;水浇地194.83公顷(0.29万亩),占10.72%;旱地86.43公顷(0.13万亩),占4.7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94.94公顷(1.64万亩),占全区耕地的60.2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94.36公顷(0.59万亩),占21.7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62.22公顷(0.39万亩),占14.4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8.51公顷(0.09万亩),占3.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46公顷(0.01万亩),占0.41%。
(二)园地2594.89公顷(3.89万亩)。其中,果园1917.21公顷(2.88万亩),占73.89%;茶园477.25公顷(0.72万亩),占18.39%;其他园地200.43公顷(0.30万亩),占7.72%。
(三)林地42923.30公顷(64.3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1910.40公顷(62.87万亩),占97.64%;竹林地522.20公顷(0.78万亩),占1.22%;灌木林地253.27公顷(0.38万亩),占0.59%;其他林地237.43公顷(0.36万亩),占0.55%。
(四)草地297.13公顷(0.45万亩)。其中,其他草地297.13公顷(0.45万亩),占100%。
(五)湿地5.16公顷(0.0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5.16公顷(0.01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267.79公顷(9.40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153.35公顷(6.23万亩),占66.27%;建制镇用地159.95公顷(0.24万亩),占2.55%;村庄用地1826.08公顷(2.74万亩),占29.13%;采矿用地84.58公顷(0.13万亩),占1.3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3.83公顷(0.07万亩),占0.70%。
(七)交通运输用地1020.24公顷(1.5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8.61公顷(0.15万亩),占9.67%;公路用地610.69公顷(0.92万亩),占59.85%;机场用地97.22公顷(0.15万亩),占9.53%;管道运输用地0.09公顷(1.35亩),占0.01%;农村道路213.63公顷(0.32万亩),占20.9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06.32公顷(3.0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39.40公顷(1.26万亩),占41.83%;水库水面371.55公顷(0.56万亩),占18.52%;坑塘水面629.97公顷(0.94万亩),占31.40%;沟渠123.71公顷(0.19万亩),占6.17%;水工建筑用地41.69公顷(0.06万亩),占2.08%。
二、用好“三调”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土地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者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进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突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个重点,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掘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全面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四)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