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江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第一章 生态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
(一)城市空气
2021年,阳江市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大气质量考核目标,AQI达标率为95.3%。阳江市市区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204天、良144天、轻度污染17天,AQI达标率与去年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78.4%),其次为PM10(占12.3%)、PM2.5(占8.0%)和NO2(占1.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7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省第7名。
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在2.51~2.91之间,AQI达标率在93.6%~99.2%之间。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占比情况
1、二氧化硫浓度
市区空气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2020年持平。各县(市、区)SO2年均浓度范围为6~12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二氧化氮浓度
市区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较2020年上升21.4%。各县(市、区)NO2年均浓度范围为10~2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较2020年上升10.0%;各县(市、区)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33~4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细颗粒物浓度
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20年持平;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18~2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5、臭氧浓度
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4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较2020年上升7.7%;各县(市、区)O3-8h第90百分位数范围为119~158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6、一氧化碳浓度
市区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为0.9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较2020年下降10.0%;各县(市、区)CO第95百分位数范围为0.8~1.1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二)城市降水
2021年城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6.10~7.20之间,酸雨频率为0,城市降水pH均值为6.46,与2021年相比,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0.05个pH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