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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本次调查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我县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7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6.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5519.17公顷(232787.55亩)。其中,水田6495.44公顷(97431.60亩),占全县耕地的41.86%;水浇地25.12公顷(376.80亩),占全县耕地的0.16%;旱地8998.61公顷(134979.15亩),占全县耕地的57.98%。主要分布在巴马镇、所略乡等乡镇,其中那桃乡平林村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2.6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352.49公顷(50287.35亩),占全县耕地的21.6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451.21公顷(51768.15亩),占全县耕地的22.2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419.13公顷(66286.95亩),占全县耕地的28.4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08.05公顷(33120.75亩),占全县耕地的14.2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088.29公顷(31324.35亩),占全县耕地的13.46%。

  二、种植园用地2398.04公顷(35970.60亩)。其中,果园703.00公顷(10545.00亩),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29.32%;茶园267.28公顷(4009.20亩),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11.14%;其他园地1427.76公顷(21416.40亩),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59.54%。主要分布在所略乡、巴马镇等乡镇,其中所略乡局桑村的种植园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14.77%。

  三、林地167709.99公顷(2515649.85亩)。其中,乔木林地99391.75公顷(1490876.25亩),占全县林地的59.26%;竹林地548.72公顷(8230.80亩),占全县林地的0.33%;灌木林地59403.93公顷(891058.95亩),占全县林地的35.42%;其他林地8365.59公顷(125483.85亩),占全县林地的4.99%。主要分布在所略乡、西山乡等乡镇,其中那桃乡那敏村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2.22%。

  四、草地565.20公顷(8478.00亩)。其中,其他草地565.20公顷(8478.00亩),占全县草地的100.00%。主要分布在那桃乡、东山乡等乡镇,其中东山乡江团村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9.48%。

  五、湿地5.37公顷(80.5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巴马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为内陆滩涂5.37公顷(80.55亩),主要分布在甲篆镇、巴马镇等乡镇,其中甲篆镇百马村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62.1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31.74公顷(57476.10亩)。其中,建制镇597.15公顷(8957.2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5.58%;村庄3032.43公顷(45486.4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9.14%;采矿用地183.94公顷(2759.1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8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22公顷(273.3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48%。主要分布在巴马镇、甲篆镇等乡镇,其中巴马镇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8.67%。

  七、交通运输用地2692.07公顷(40381.05亩)。其中,公路用地1445.04公顷(21675.6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3.68%;农村道路1246.12公顷(18691.8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46.29%;港口码头用地0.91公顷(13.6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0.03%。主要分布在巴马镇、所略乡等乡镇,其中巴马镇坡腾村的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4.7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57.75公顷(33866.25亩)。其中,水工建筑用地16.90公顷(253.5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75%;河流水面877.32公顷(13159.8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8.86%;水库水面934.72公顷(14020.8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1.40%;坑塘水面86.24公顷(1293.6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82%;沟渠342.57公顷(5138.5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5.1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巴马镇、所略乡等乡镇,其中巴马镇那坝村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0.7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广泛推广应用。要透过“三调”数据分析研究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土地用途管制,从严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要继续推动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生态建设、耕地保护等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并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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