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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恩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恩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6月)

  恩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恩平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恩平市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通过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101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调查图斑共13.30万个。经过全市团结合作,攻坚克难,以“5+2”“白+黑”模式日夜奋战,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恩平市国土利用状况。经江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将恩平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 数据成果基本情况

  (一)耕地20378.12公顷(30.57万亩)。其中水田16140.78公顷(24.21万亩),占79.21%;水浇地1959.89公顷(2.94万亩),占9.62%;旱地2277.45公顷(3.42万亩),占11.1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279.02公顷(25.9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4.7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569.85公顷(3.8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2.6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05.33公顷(0.76万亩),占全市耕地2.4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0.18公顷(0.03万亩),占全市耕地0.1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74公顷(56.10亩),占全市耕地0.02%。

  (二)园地9936.30公顷(14.90万亩)。其中果园5804.21公顷(8.71万亩),占58.41%;茶园23.44公顷(0.04万亩),占0.24%;橡胶园0.45公顷(6.75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4108.20公顷(6.16万亩),占41.35%。

  (三)林地104719.51公顷(157.0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5903.03公顷(143.85万亩),占91.58%;竹林地5257.18公顷(7.89万亩),占5.02%;灌木林地420.07公顷(0.63万亩),占0.40%;其他林地3139.23公顷(4.71万亩),占3.00%。

  (四)草地1664.28公顷(2.50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12公顷(1.80亩),占0.01%;其他草地1664.16公顷(2.50万亩),占99.99%。

  (五)湿地278.14公顷(0.4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187.32公顷(0.28万亩),占67.35%;沿海滩涂0.02公顷(0.30亩),占0.01%;内陆滩涂90.80公顷(0.14万亩),占32.6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738.14公顷(17.6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833.51公顷(4.25万亩),占24.14%;建制镇用地2511.61公顷(3.77万亩),占21.40%;村庄用地6052.00公顷(9.08万亩),占51.56%;采矿用地315.72公顷(0.47万亩),占2.6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5.30公顷(0.04万亩),占0.21%。

  (七)交通运输用地2744.24公顷(4.1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21.32公顷(0.18万亩),占4.42%;公路用地1508.16公顷(2.26万亩),占54.96%;农村道路1099.83公顷(1.65万亩),占40.08%; 港口码头用地14.80公顷(0.02万亩),占0.54%;管道运输用地0.13公顷(1.95亩),占比不足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638.70公顷(24.9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30.77公顷(3.80万亩),占15.21%;湖泊水面12.90公顷(0.02万亩),占0.08%;水库水面4327.41公顷(6.49万亩),占26.01%;坑塘水面8344.57公顷(12.52万亩),占50.15%;沟渠1237.46公顷(1.86万亩),占7.44%;水工建筑用地185.59公顷(0.28万亩),占1.11%。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盘活城乡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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