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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统一部署,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省级统一生产调查影像、统一建设初始调查数据库、统一开发调查举证软件,确保全省“一盘棋”。“三调”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全市投入调查资金6500多万元,动用无人飞机300多台(次),上千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81.63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75614.89公顷(263.42万亩)。其中,水田132246.80公顷(198.37万亩),占75.30%;水浇地8373.96公顷(12.56万亩),占4.77%;旱地34994.13公顷(52.49万亩),占19.93%。英德市、连州市和阳山县等3个县(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65.8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8112.49公顷(162.1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1.5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6262.87公顷(54.39万亩),占20.6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5249.23公顷(37.87万亩),占14.3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074.41公顷(6.11万亩),占2.3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915.89公顷(2.87万亩),占1.09%。

  (二)园地69678.98公顷(104.52万亩)。其中,果园49101.54公顷(73.65万亩),占70.47%;茶园5159.36公顷(7.74万亩),占7.40%;橡胶园2.30公顷(34.50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15415.78公顷(23.12万亩),占22.12%。清新区、英德市和佛冈县等3个县(市、区)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65.68%。

  (三)林地1440275.67公顷(2160.4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28461.80公顷(1842.69万亩),占85.29%;竹林地100941.52公顷(151.41万亩),占7.01%;灌木林地56538.84公顷(84.81万亩),占3.93%;其他林地54333.51公顷(81.50万亩),占3.77%。英德市、连州市和阳山县等3个县(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61.89%。

  (四)草地20944.01公顷(31.4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80公顷(42.00亩),占0.01%;人工牧草地12.45公顷(186.75亩),占0.06%;其他草地20928.76公顷(31.39万亩),占99.93%。英德市、连州市和阳山县等3个县(市)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64.67%。

  (五)湿地2627.58公顷(3.9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3.56公顷(53.40亩),占0.13%;沼泽草地0.06公顷(0.90亩),占比不足0.01%;内陆滩涂2578.65公顷(3.87万亩),占98.14%;沼泽地45.31公顷(679.65亩),占1.72%。清城区、英德市和连州市等3个市(区)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湿地的63.1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6917.35公顷(130.3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7489.36公顷(11.23万亩),占8.62%;建制镇用地19820.37公顷(29.73万亩),占22.80%;村庄用地53991.31公顷(80.99万亩),占62.12%;采矿用地4977.43公顷(7.47万亩),占5.7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38.88公顷(0.96万亩),占0.73%。

  (七)交通运输用地22807.18公顷(34.2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690.59公顷(1.04万亩),占3.03%;轨道交通用地2.86公顷(42.90亩),占0.01%;公路用地15305.00公顷(22.96万亩),占67.10%;农村道路6720.63公顷(10.08万亩),占29.47%;机场用地0.26公顷(3.90亩),占比不足0.01%;港口码头用地61.11公顷(916.65亩),占0.27%;管道运输用地26.73公顷(400.95亩),占0.1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3095.97公顷(109.6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6996.99公顷(40.50万亩),占36.93%;湖泊水面57.73公顷(865.95亩),占0.08%;水库水面9051.97公顷(13.58万亩),占12.38%;坑塘水面28770.24公顷(43.16万亩),占39.36%;沟渠5685.38公顷(8.53万亩),占7.78%;水工建筑用地2533.66公顷(3.80万亩),占3.47%。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快创建南岭国家公园,落实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阳山国家地质公园等保护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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