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
梅州市梅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于2018年9月全面启动。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的调查底图,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 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1184.34公顷(16.78万亩)。其中,水田10517.05公顷(15.78万亩),占94.03%;水浇地355.33公顷(0.53万亩),占3.18%;旱地311.96公顷(0.47万亩),占2.7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475.94公顷(9.71万亩),占全区耕地的57.9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63.29公顷(4.44万亩),占26.4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542.32公顷(2.31万亩),占13.7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57.2公顷(0.24万亩),占1.4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5.59公顷(0.07万亩),占0.41%。
(二)园地26870.24公顷(40.31万亩)。其中,果园25668.90公顷(38.50万亩),占95.53%;茶园562.57公顷(0.84万亩),占2.09%;其他园地638.77公顷(0.96万亩),占2.38%。
(三)林地181878.73公顷(272.8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76790.15公顷(265.19万亩),占97.21%;竹林地2260.17公顷(3.39万亩),占1.24%;灌木林地932.09公顷(1.40万亩),占0.51%;其他林地1896.32公顷(2.84万亩),占1.04%。
(四)草地1449.29公顷(2.1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01公顷(0.15亩),占比不足0.01%,人工牧草地4.23公顷(0.01万亩),占0.29%;其他草地1445.05公顷(2.17万亩),占99.71%。
(五)湿地42.63公顷(0.0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42.63公顷(0.06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957.39公顷(20.9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749.15公顷(2.62万亩),占12.53%;建制镇用地2398.78公顷(3.60万亩),占17.19%;村庄用地9049.28公顷(13.57万亩),占64.83%;采矿用地583.19公顷(0.87万亩),占4.1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6.99公顷(0.27万亩),占1.27%。
(七)交通运输用地3978.11公顷(5.9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59.13公顷(0.54万亩),占9.03%;轨道交通用地0.37公顷(5.55亩),占0.01%;公路用地2665.37公顷(4.00万亩),占67.00%;机场用地0.27公顷(4.05亩),占0.01%;港口码头用地0.45公顷(6.75亩),占0.01%;农村道路946.51公顷(1.42万亩),占23.79%;管道运输用地6.01公顷(0.01万亩),占0.1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98.23公顷(11.4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773.76公顷(4.16万亩),占36.51%;湖泊水面6.42公顷(0.01万亩),占0.08%;水库水面1028.25公顷(1.54万亩),占13.53%;坑塘水面2808.61公顷(4.21万亩),占36.96%;沟渠802.27公顷(1.20万亩),占10.56%;水工建筑用地178.92公顷(0.27万亩),占2.36%。
二、用好“三调”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者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进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突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个重点,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掘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全面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四)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