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
揭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揭阳市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2018年9月以来,揭阳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依据国家下发的调查界线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调查”等技术手段,全过程严格质量控制,历时3年,调查图斑49万多个,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60908.16公顷(91.36万亩)。其中,水田50093.16公顷(75.14万亩),占82.24%;水浇地4481.18公顷(6.72万亩),占7.36%;旱地6333.82公顷(9.50万亩),占10.40%。普宁市、惠来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8.97%。
位于2度坡度以下(含2度)的耕地50570.31公顷(75.86万亩),占83.0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867.51公顷(10.30万亩),占11.2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960.62公顷(4.44万亩),占4.8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01.34公顷(0.60万亩),占0.6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8.38公顷(0.16万亩),占0.18%。
(二)园地69155.56公顷(103.73万亩)。其中,果园56264.44公顷(84.40万亩),占81.36%;茶园4312.03公顷(6.47万亩),占6.24%;橡胶园1329.78公顷(1.99万亩),占1.92%;其他园地7249.31公顷(10.87万亩),占10.48%。普宁市、惠来县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70.76%。
(三)林地257535.25公顷(386.3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34161.60公顷(351.24万亩),占90.92%;竹林地9803.29公顷(14.70万亩),占3.81%;灌木林地2713.67公顷(4.07万亩),占1.05%;其他林地10856.69公顷(16.29万亩),占4.22%。普宁市、揭西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68.49%。
(四)草地10390.80公顷(15.5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8.44公顷(0.01万亩),占0.08%;人工牧草地2.67公顷(40.05亩),占0.03%;其他草地10379.69公顷(15.57万亩),占99.89%。惠来县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37.65%。
(五)湿地1332.09公顷(2.00万亩)。其中,红树林地0.61公顷(9.15亩),占0.04%;沿海滩涂782.06公顷(1.17万亩),占58.71%;内陆滩涂549.35公顷(0.82万亩),占41.24%;沼泽地0.07公顷(1.05亩),不足0.01%。惠来县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湿地的7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0448.88公顷(105.6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5033.12公顷(22.55万亩),占21.34%;建制镇用地14637.79公顷(21.96万亩),占20.78%;村庄用地37839.72公顷(56.76万亩),占53.71%;采矿用地1725.45公顷(2.59万亩),占2.4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12.80公顷(1.82万亩),占1.72%。
(七)交通运输用地11581.50公顷(17.3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79.52公顷(0.57万亩),占3.27%;轨道交通用地0.02公顷(0.30亩),不足0.01%;公路用地7127.64公顷(10.69万亩),占61.54%;农村道路3630.50公顷(5.45万亩),占31.35%;机场用地368.08公顷(0.55万亩),占3.18%:港口码头用地60.19公顷(0.09万亩),占0.52%;管道运输用地15.55公顷(0.02万亩),占0.1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小计42786.76公顷(64.1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182.52公顷(13.77万亩),占21.46%;湖泊水面81.93公顷(0.12万亩),占0.19%;水库水面7019.36公顷(10.53万亩),占16.41%;坑塘水面20526.18公顷(30.79万亩),占47.97%;沟渠4611.08公顷(6.92万亩),占10.78%;水工建筑用地1365.69公顷(2.05万亩),占3.19%。
二、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自然资源基础数据,服务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调整农村用地布局,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把挖潜存量空间放在国土开发利用的优先位置,构建节约集约高效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文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村镇低效工业集聚区改造。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服务支撑,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