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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隆安县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73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4.22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隆安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5186.58公顷(677798.70亩)。其中,水田11036.15公顷(165542.25亩),占24.42%;水浇地106.04公顷(1590.60亩),占0.24%;旱地34044.39公顷(510665.85亩),占75.3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912.53公顷(358687.95亩),占全县耕地的52.9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294.88公顷(184423.20亩),占27.2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262.56公顷(93938.40亩),占13.8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34.97公顷(21524.55亩),占3.1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281.64公顷(19224.60亩),占2.84%。

  (二)园地23317.60公顷(349764.00亩)。其中,果园19213.02公顷(288195.30亩),占82.40%;其他园地4104.58公顷(61568.70亩),占17.60%。

  (三)林地140287.47公顷(2104312.05亩)。其中,乔木林地57156.72公顷(857350.80亩),占40.74%;竹林地2605.87公顷(39088.05亩),占1.86%;灌木林地77209.21公顷(1158138.15亩),占55.04%;其他林地3315.67公顷(49735.05亩),占2.36%。

  (四)草地1185.24公顷(17778.6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87.74公顷(1316.10亩),占7.40%;其他草地1097.50公顷(16462.50亩),占92.60%。

  (五)湿地102.88公顷(1543.2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隆安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02.88公顷(1543.20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352.02公顷(95280.3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670.97公顷(25064.55亩),占26.31%;村庄用地4251.92公顷(63778.80亩),占66.94%;采矿用地391.92公顷(5878.80亩),占6.1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7.21公顷(558.15亩),占0.58%。

  (七)交通运输用地4803.76公顷(72056.40亩)。其中,铁路用地376.34公顷(5645.10亩),占7.83%;公路用地1271.24公顷(19068.60亩),占26.47%;农村道路3151.80公顷(47277.00亩),占65.61%;港口码头用地0.86公顷(12.90亩),占0.02%;管道运输用地3.52公顷(52.80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52.51公顷(102787.65亩)。其中,河流水面3019.38公顷(45290.70亩),占44.06%;水库水面900.08公顷(13501.20亩),占13.14%;坑塘水面2191.75公顷(32876.25亩),占31.98%;沟渠673.47公顷(10102.05亩),占9.83%;水工建筑用地67.83公顷(1017.45亩),占0.9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基于“三调”成果,加快编制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全面提升我县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隆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隆安县统计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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