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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桂林市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共投入调查人员390多人,历时三年,形成了172.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此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基于空间分析、叠加分析、缓冲区分析等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卫星导航定位等新技术,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成果通过了上级抽查评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市及市本级五城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189504.99公顷(2842574.85亩)。其中,水田156182.54公顷(2342738.10亩),占82.42%;水浇地889.26公顷(13338.90亩),占0.47%;旱地32433.19公顷(486497.85亩),占17.11%。全州县、临桂区等2个县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39.0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6020.03公顷(1890300.45亩),占全市耕地的66.5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3718.68公顷(355780.2亩),占12.5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264.99公顷(243974.85亩),占8.5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970.25公顷(104553.75亩),占3.6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531.04公顷(247965.6亩),占8.72%。

  (二)园地350073.18公顷(5251097.70亩)。其中,果园306192.40公顷(4592886.00亩),占87.47%;茶园677.58公顷(10163.70亩),占0.19%;其他园地43203.20公顷(648048.00亩),占12.34%。平乐县和荔浦市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27.51%。

  (三)林地1965131.75公顷(29476976.25亩)。其中,乔木林地1364487.64公顷(20467314.60亩),占69.43%;竹林地152993.70公顷(2294905.50亩),占7.79%;灌木林地336152.09公顷(5042281.35亩),占17.11%;其他林地111498.32公顷(1672474.80亩),占5.67%。全州县、永福县2个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25.27%。

  (四)草地40116.89公顷(601753.3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798.04公顷(41970.60亩),占6.97%;人工牧草地223.32公顷(3349.80亩),占0.56%;其他草地37095.53公顷(556432.95亩),占92.47%。草地主要分布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全州县等2个县,占全市草地的36.18%。

  (五)湿地3637.46公顷(54561.9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分布在桂林市的有沼泽草地、内陆滩涂2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58.36公顷(875.40亩),占1.60%;内陆滩涂3579.10公顷(53686.50亩),占98.40%。湿地主要分布在全州县、阳朔县等2个县,占全市湿地的34.6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2912.67公顷(1543690.05亩)。其中,城市用地9784.32公顷(146764.80亩),占9.51%;建制镇用地14882.02公顷(223230.30亩),占14.46%;村庄用地70864.67公顷(1062970.05亩),占68.86%;采矿用地5190.50公顷(77857.50亩),占5.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91.16公顷(32867.40亩),占2.13%。

  (七)交通运输用地29560.93公顷(443413.95亩)。其中,铁路用地2069.70公顷(31045.50亩),占7.00%;公路用地13647.51公顷(204712.65亩),占46.17%;农村道路13400.47公顷(201007.05亩),占45.33%;机场用地416.59公顷(6248.85亩),占1.41%;港口码头用地22.78公顷(341.70亩),占0.08%;管道运输用地3.88公顷(58.20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7650.05公顷(1014750.75亩)。其中,河流水面33044.62公顷(495669.30亩),占48.85%;水库水面12801.50公顷(192022.50亩),占18.92%;坑塘水面14757.98公顷(221369.70亩),占21.82%;沟渠6320.36公顷(94805.40亩),占9.34%;水工建筑用地725.59公顷(10883.85亩),占1.0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突出问题,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问题处置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市将强化成果运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三调”成果在各部门间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维护和更新,保障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桂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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