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玉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玉田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百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44656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6387.51公顷(99.58万亩)。其中,水田128.39公顷,占0.19%;水浇地50888.72公顷,占76.66%;旱地15370.40公顷,占23.15%。受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耕地多分布在县域中部平原和南部洼地,北部山区相对较少。从乡镇分布来看,石臼窝镇耕地最多,其次为亮甲店镇、窝洛沽镇、杨家板桥镇、林西镇,5个乡镇的耕地占全县耕地的3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5173.33公顷,占全县耕地的98.1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11.56公顷,占1.0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93.77公顷,占0.7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21公顷,占0.0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64公顷。
(二)园地4388.42公顷(6.58万亩)。全部为果园,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郭家屯镇、唐自头镇、林头屯乡、大安镇、玉田镇5个乡镇是全县园地分布的集中区域,5个乡镇的园地占全县园地的91%。
(三)林地5701.14公顷(8.5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609.20公顷,占63.31%;灌木林地83.27公顷,占1.46%;其他林地2008.67公顷,占35.23%。半数以上的林地分布在北部的山区乡镇,玉田镇、郭家屯镇、唐自头镇、林西镇、大安镇、孤树镇6个乡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5%。
(四)草地4364.58公顷(6.55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唐自头镇、郭家屯镇、大安镇、玉田镇、孤树镇草地相对集中,5个乡镇的草地占全县草地的90%。
(五)湿地195.41公顷(0.2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即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蓟运河、双城河、还乡河河流两侧,从乡镇分布来看,石臼窝镇湿地最多,其次为潮落窝乡、杨家板桥镇,3个乡镇的湿地占全县湿地的8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3950.94公顷(35.93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979.77公顷,占20.79%;村庄用地17803.33公顷,占74.33%;采矿用地816.15公顷,占3.4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1.69公顷,占1.47%。
(七)交通运输用地3533.91公顷(5.3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31.62公顷,占9.38%;公路用地1325.17公顷,占37.50%;农村道路1877.12公顷,占53.1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30.31公顷(10.2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49.67公顷,占13.90%;水库水面9.07公顷,占0.13%;坑塘水面2105.63公顷,占30.83%;沟渠2862.73公顷,占41.91%;水工建筑用地903.21公顷,占13.23%。潮落窝乡、石臼窝镇、杨家板桥镇、林西镇的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5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