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内蒙古)武川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武川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22年 4月18日)

  武川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川县自然资源局

  武川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武川县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和要求,克服了新冠疫情带来的困难,先后投入70余名调查人员,形成了19.0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武川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44436.32公顷(2166544.8亩)。其中,水浇地57645.96公顷(864689.4亩),占39.91%;旱地86790.36公顷(1301855.40 亩),占60.09%。耕地主要分布在 哈乐镇、耗赖山乡、可可以力更镇、西乌兰不浪镇、二份子乡、上秃亥乡,占县耕地面积的86.1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7756.39公顷(566345.85 亩),占全县耕地的26.1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9728.3公顷(1345924.5 亩),占全县耕地的62.1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524.06公顷(247860.9 亩),占全县耕地的11.4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04.52公顷(6067.8 亩),占全县耕地的0.2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3.05公顷(345.75 亩),占全县耕地的0.02%。

  二、园地2.99公顷(44.85亩)。其中果园2.93公顷(43.95亩),占97.99% ;其他园地面积为0.06公顷(0.9亩),占2.01%。园地主要分布在可可以力更镇、大青山乡。

  三、林地53839.45公顷(807591.75 亩)。其中乔木林地12960.75公顷(194411.25亩),占24.07%;灌木林地19039.55公顷(285593.25 亩),占35.36%;其他林地21839.15公顷(327587.25 亩),占40.57%。林地主要分布在得胜沟乡、哈拉合少乡、上秃亥乡、哈乐镇、二份子乡、大青山乡,占全县林地面积的86.44%。

  四、草地232973.33 公顷(3494599.95 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05251.40 公顷(3078771.00 亩),占88.10%;其他草地27721.93 公顷(415828.95 亩),占11.90%。草地主要分布在大青山乡、西乌兰不浪镇、二份子乡、哈乐镇、得胜沟乡、哈拉合少乡占全县草地的91.99%。

  五、湿地3927.34 公顷(58910.10 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3927.34 公顷(58910.10 亩)。湿地主要分布在二份子乡、可可以力更镇、西乌兰不浪镇、得胜沟乡、大青山乡、哈乐镇、哈拉合少乡,占全县湿地的93.4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072.77 公顷(151091.55 亩)。其中,建制镇用地970.34 公顷(14555.10 亩),占9.63%;村庄用地6332.01 公顷(94980.15 亩),占62.86%;采矿用地2718.18 公顷(40772.70 亩),占26.9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2.24 公顷(783.60 亩),占0.52%。

  七、交通运输用地4157.05 (62355.75 亩)。其中,公路用地1149.18 公顷(17237.70 亩),占27.65%;农村道路3003.15 公顷(45047.25 亩),占72.24%;管道运输用地4.72公顷(70.80 亩)占0.1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82.78公顷(13241.7亩)。其中,河流水面336.75 公顷(5051.25 亩),占38.15%;水库水面235.19 公顷(3527.85 亩),占26.64%;坑塘水面163.38 公顷(2450.70 亩),占18.51%;沟渠96.62 公顷(1449.30 亩),占10.94%;水工建筑用地50.84 公顷(762.60 亩),占5.7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土西乌兰不浪镇、哈乐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5.9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qtgb/hb/3359.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